事情經過是這樣:
小弟是圖片中灰色福特,
對方年約五十多女姓,圖片中銀色Toyota,
我行駛在一般道路上,
對方從社區大樓的地下室車庫左轉行駛出來,
雙方車速均不快,都在行駛中,
就這樣我被撞到了,
由於4/1剛好碰到連假,今天才有辦法處理,
我全險剛好3月到期未續保,現在只有強制險,
所以都是由我與對方保險公司直接談,
當下有報警做筆錄,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要30天後才能申請,
我的車當天已開回原廠,今天估價約4萬(都是以換新處理,非鈑金),
目前還不確定責任比例,所以不知道該回原廠,
還是找外面車廠處理,
今天跟對方保險員通電話,對方說我可能也有責任,
請問各位判斷這樣的肇事責任比例大約為多少?
謝謝大大的回覆,要鞭請小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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