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忽然收到一張停車費補繳的通知單,除了原來要繳的停車費40外,還要多繳50元的手續費。因為我有保留繳費收據的習慣,所以找出自己在當天到7-11繳錢的那張收據,果然我在那天有繳錢,而且是繳了160元,打電話到停管處去問。對方問我你單據上的號碼是幾號?他幫我查了以後說:這張單據是一台車號*******的車,你的車號是幾號?
我頓時嚇到!原來,當天我其實只要繳40元,被這個可惡的東西把我的單子拿走,還沒繳錢,然後把他的單子放在我車上,我就傻呼呼地去幫他繳了160,現在還要補繳90。
真的是很可惡!大家在繳錢之前,會有習慣再看一次停車單上打的車號嗎?
一定要仔細看清楚!我在事件發生以後就改成用市內電話代扣的方式繳費了,之前曾用手機代繳,結果也是因為沒有收到詢問代繳與否的簡訊,沒繳到錢,多繳了50元,市內電話代繳是直接幫你繳,但會發mail通知你,若有問題再去反應,這樣比較不會漏掉,而且還省掉簡訊來往的錢。
大家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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