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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車碰倒紅線違停機車的問題

請問一下,我倒車時碰倒後方在紅線違停的150機車(斜坡、叉邊柱)倒了,殼沒裂、有刮傷(新傷舊傷都有),這樣子找交通的來,誰理虧?

好意負責任的請對方去我朋友機車行處理,結果一開口就說,殼都換掉(6000),這種態度讓我有點不爽,幸虧朋友好言勸說,對方才退讓換個一片(1500元)外殼。

以上 請教,謝謝
2017-03-21 16:49 發佈
機車違停是事實,但是倒車撞上
還是要賠償車損
但能請警方開違停車罰單
至於車殼未破,只有刮傷
就賠撞上倒車刮傷的那片就好
至於機車以前自己刮傷部份
管他哦!!又不是自己撞上造成的

違停跟撞傷是2件事情

違停歸違停, 找警察來就是紅單一張無疑問

你倒車撞傷是另一個單獨事件, 不會因為他違停, 撞的人就沒有肇責

所以還是要賠, 只是不該賠全部的車殼, 除非你把它整個撞爛了....
他違停最多罰款1200
你撞車... 認賠吧
也是,所以認賠了,只能說以後小心一點了。
Ryan
機車違停,,最多罰款1200(沒拖吊的話),
你撞到他,至少要關...,我是說至少要賠七成,

話說回來,你那甚麼朋友,真不會做人~
JasonStock wrote:
違停跟撞傷是2件事情

違停歸違停, 找警察來就是紅單一張無疑問

你倒車撞傷是另一個單獨事件, 不會因為他違停, 撞的人就沒有肇責

所以還是要賠, 只是不該賠全部的車殼, 除非你把它整個撞爛了....


我覺得這種解釋有邏輯上的問題! 如果對方不違停, 車主會撞倒它嗎? 不能停的地方就是會違害交通的原因才不能停吧? 這兩個事件不是獨立事件吧!! 所以違停及被撞傷是有因果關係的, 道義上賠機車可以, 但超過1/3金額就不對了!! 否則變成姑息違規者!!

例如, 駕駛人遵守速限開車, 突然有個路人違規闖越馬路被駕駛人撞上, 你硬要說路人闖越馬路只要罰幾百塊, 駕駛人撞人要負大部份責任? 不合理吧?

本例如果對方要換6000的殼, 那車主賠2000, 對方自己花4000, 看它要不要? 我想這麼判, 機車才不敢再違停, 台灣路上交通才能改善!!

ROC wrote:
請問一下,我倒車時碰...(恕刪)


對方沒有受傷

你只要賠七成就可以

這社會真怪...被你撞倒車還要忍氣吞聲?

ex:假如你家樓頂有加蓋鐵皮屋被視為違建,
我可不可以拿石子把你家樓頂的鐵皮屋的玻璃打破光?

cman4434 wrote:
我覺得這種解釋有邏...(恕刪)

你說的很對,肇責應該是以路權有無來區分,而不是以單純的民事毀損來處理,違停就已經喪失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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