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母親今天下午在鹿港騎機車發生車禍(機車和汽車擦撞,汽車後照鏡部分跟機車擦撞),據我媽的描述是她是直行,對方是轉彎車,車禍當下我媽有倒地昏迷5~10秒左右才醒過來,對方有來看我媽的狀況,打電話通知警察發生車禍,警察現場有先酒測,兩方都沒有喝酒,警察要看現場發現有被移動過,看我媽身體有多處擦傷,問她是否要上救護車,她說不用,後來到派出所做筆錄,就自行離開.
警察知道我媽沒有駕照,當下是沒有開無照駕駛,或許是我媽身體有受傷吧,比較麻煩的是對方是租賃車,我們家裡是10年以上老機車,只有保強制險,打給對方他只說會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目前我會先帶我媽去驗傷和修理機車,會把單據留下來,其他的部分想問板上大大是否可以提供一些意見讓我知道後續要怎麼處理,謝謝.
不一定就是醫療費實報實銷
個人所知真實案例
A方全責
B方醫療單據只有1000餘元
A方保險公司賠了5、6萬
包含工作損失
有附上薪資證明
我起初也以為
保險公司就是醫療費實報實銷
還勸B方別傻了
B方不信邪
真的向A方保險公司要求賠償工作損失
理賠員一口答應
要求附上薪資證明
一切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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