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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行為--強行切入快速公路出口

台66東向12k新屋一出口
AGS-88**黑色賓士強行跨越槽化線切入
貪圖自身方便,嚴重影響後方車輛


更新:
已向桃園市政府交警檢舉
雖然罰單金額對賓士車主可能只是九牛一毛
但必須讓事主知道
在路上為所欲為
總有一天會付出比這更大的代價

危險行為--強行切入快速公路出口
2017-03-17 21:06 發佈
這有扯..檢舉吧!雖然開賓士的對他也不痛不癢..

三寶日常,直接檢舉就對了

還有公布車牌沒個資的問題
cabinyang wrote:
台66東向12k新...(恕刪)

AGS-8822
這樣不檢舉,就太對不起賓士車主的荷包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5D3 wrote:
AGS-8822
這樣不檢舉,就太對不起賓士車主的荷包(恕刪)
+1
直接檢舉就對了 +1

不要生氣,生氣傷身,人人有義務不傷身,傷他荷包!!
支持檢舉,實在太離譜了。這次沒出事不代表下次不會出事,害人害己的惡劣行為
贏了啊~怎麼樣
這種要硬切就是要硬切,別人危險甘我屁事的心態
不然有本事撞上來嘛~
看你賠比較多還是他賠比較多。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不用檢舉啊!
總有那麼一天,算總帳!

Fscbmw528 wrote:
不用檢舉啊!
總有那麼一天,算總帳!
...(恕刪)

沒錯
我也是覺得都不用檢舉啦
反正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那些殺人放火強姦搶劫的也不應該抓的
就讓老天去制裁它們就好了
反正總有那麼一天會算總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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