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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交流道和一般道路的槽化線,要向哪個單位檢舉?

2017-03-10 12:38 發佈
不確定,不過以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看來那個槽化線是高公局負責的,想檢舉你就寄給權責比較高的單位,只要不是它負責的會轉負責的單位,題外話~~~~罰的錢差很多

第 41 條

兩公路或公路與市區道路相交所設之交流道,由等級較高之公路主管機關

養護管理,並以匝道與等級較低道路之連接點為分界點。


前項交流道設於相交公路之外,另以匝道聯絡道與相交公路銜接而不構成

公路系統者,該匝道聯絡道由交流道主管機關一併養護管理。

通過交流道區不與匝道銜接之公路或一般道路,仍應由該路原主管機關養

護管理。

兩路相交所設之槽化區,其養護管理得依第一項劃分規定辦理。

5007382 wrote:
不確定,不過以公路...(恕刪)


謝謝,那就先和國道警察檢舉好了。
地圖上的位置應該是找地方交警唷
進入匝道後會有一個"高速公路養護起點"的牌子
那邊開始就是紅斑馬的管區了...

不過我自己檢舉的話會比較想寄給紅斑馬,因為$$比較高呀~~

肩膀好重 wrote:
想請問個問題,例如...(恕刪)

地方分局
兩個單位都檢舉,

現在是單一窗口受理,
不規它管轄的,
自然會移交給管轄的單位處理。

該管轄的單位收到兩次檢舉,
自然會回覆你重複檢舉。

依照我居住地方這裡的經驗,

跨這個線槽化線違規是規地方政府處理的。

言不及義 wrote:
兩個單位都檢舉,現...(恕刪)



加一

不要先

七天內不一定給你檢舉結果

所以趕快兩個單位都檢舉
向該區警察局檢舉,
送國道還得轉一手才到地區分局.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那下閘道準備轉入一般道路時

未打方向燈

也是跟地方分局檢舉囉?

CCL wrote:
向該區警察局檢舉,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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