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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路口兩段式左轉是否有爭議

這條路很少走幾乎都開車,真沒注意到這裡機車要兩段式轉
汽車被撞在修無四輪可用,就騎車出門,行駛在榮民南路內側車道左轉普忠路,被民眾檢舉收到紅單,回到實地查看才發現標示有問題

內線左轉道無禁行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在(未過)367巷口數公尺路邊上方外側,過367巷口約三十公尺至榮民南路路口這段距離,無兩段式左轉標示

地點是榮民南路普忠路路口(五岔路)

此路口兩段式左轉是否有爭議
此路口兩段式左轉是否有爭議
此路口兩段式左轉是否有爭議
此路口兩段式左轉是否有爭議
2017-02-18 12:40 發佈
個人感覺沒甚麼爭議

有牌子,也有劃待轉區
要硬講說牌子是367巷口的也說不過去

但是實際上不兩段式左轉的機車很多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的規定,出去這頭如果是兩線道就不用待轉,三線道才要。不過依照桃園市交通局機車等同慢車的規定,為了避免汽機車匯流而造成機車危險,無論如何你都要把機車當成腳踏車而去待轉

glo8812 wrote:
內線左轉道無禁行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在(未過)367巷口數公尺路邊上方外側,過367巷口約三十公尺至榮民南路路口這段距離,無兩段式左轉標示



在01PO罰單的,每一則都很趣味。

兩段式待轉標誌是給367巷的人看的?
所以你要往中壢工業區也是在這個367巷口左轉?

這樣也能凹
glo8812 wrote:
這條路很少走幾乎都開...(恕刪)

標誌設立地點沒有問題,367巷口無路可左轉

再者
第 99 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
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內側無禁行機車,白實線外是路肩,所以樓主內外兩個車道都能走,
但"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所以違規無誤!!!
看起來標示是沒有問題的

glo8812 wrote:
這條路很少走幾乎都...(恕刪)


難怪之前有人將汽車開進機車專用地下道...卡住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jason 567 wrote:
在01PO罰單的,...(恕刪)


我記憶還停留在這時代,沒辦法


glo8812 wrote:
我記憶還停留在這時...(恕刪)

改騎一台黃牌上路,你的問題就變得不是問題,危險也變得安全了!
劉奕兒612 wrote:
標誌設立地點沒有問...(恕刪)



若是從367巷右轉出來再轉往普忠路是無標示指示的,應該安裝指示標示,兩段式待轉區屬於補助標線無強制力,問題就出來了
應再加裝一支兩段式左轉標示於紅綠燈旁,也能有助於避免直線行駛機車用路人沒看到或混淆,或是內側車道標示禁行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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