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開過那個國5接國3彎道的人應該都知道那個彎非常大(新聞說總共180度),
而且又是從前面速限80直接降到40,
很多人可能就讓車子滑行而不踩煞車去過那個彎(頭文字D模式),
但那個地方又是下坡,所以速度降低有限,
所以就算是我底盤輪胎都還不錯的房車,過得都有點"刺激",
重心那麼高的遊覽車失控就不意外了,
這和司機是否過勞沒有關係,而是那個彎道的設計完全考驗駕駛的守法精神,
守法就沒事,不然慘劇只是早或晚發生而已。
所以建議國公局出來面對,設計這麼危險的彎道,
就只靠一支速限40的牌子要大家遵守就沒事了嗎?
其他地方駕駛員超速一些可能也不會發生什麼大事,但這個地方可就不行了,
基於風險危機控管,在高車流量又高風險的地方,
應該要架設測速相機,強迫大家減速,這樣社會成本才會降到最低。
d1994830715 K大 wrote:
講垃圾話喔 突然急煞也會造成追撞...(恕刪)
提早警示前方300公尺有測速照相,前方200m再警示一次,100m 再一次,
這樣就不會急煞,又可以有效降緩車。
要批評很簡單,要會解決問題比較難。
勇者小欽 wrote:
即使治標不治本,也總比不治等死的好
就像這位大大講的,亡羊補牢。
如果闖紅燈一定不會被罰的話,闖紅燈的發生率一定比現在高,國內外都一樣。
司機有沒有打瞌睡我們不知道(過勞應該是有的),而且可能永遠也沒辦法知道,
但那個彎道常常有人超速是確定的。
如果只是全台大地震的查所有司機過勞,查遊覽車車體改造,
卻放任那個地方繼續有車子時速 60, 80的殺彎,那就顧此失彼,百密一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