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首PO
排版如有不順請見諒

於民國105年11月13日在北宜路23公里處發生車禍
影片入內
畫質不太好請見諒,該鏡頭是由熱心的大哥提供,本人並無配戴行車紀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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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原本對方相當有誠意要解決,我已姑且相信人性所以希望對方僅須賠償車損的部分,
之後請車行估價粗估是45000元左右。
車禍照片

維修清單大致如下
車台
車手
後照鏡
前方向燈殼
三角台
原廠前叉
N12 245碟盤
鯊魚前鍛框
全車殼
M Power排氣管
但我後來想說車台只有些微內縮,車殼外觀我也不太在意,排氣管也沒壞只是變形,
所以希望只要修到能動能騎,剩餘的以後我再自行維修。
不過這就是噩夢的開始...
對方 周X小姐 是大陸籍 逢甲的交換學生
他是騎腳踏車環島,從台中出發,途中經過北宜公路才跟我發生車禍。
之後他把腳踏車修好就繼續環島,我也給他時間等他環完島再處理,
結果就是一拖再拖,我也明說了,有困難可以跟我溝通,看要分期還是其他方式皆可,
到後來,變成我的價格太貴他只能付幾千塊,說我把他當盤子...
我本人是桃園人,說要調解他不願意來桃園,只希望我去台中配合他,我也一直在等調解的單子寄來,一直都沒有下文,直到今天我直接致電他們學校詢問才發現他已經回大陸,基本上不會再來了。
我也跟當初承辦的派出所通過電話,他們也說只能提告,剩下的法院那邊會處理。
所以想再這發文詢問一下01的大哥大姐們,有沒有人有相關經驗,或者是解決方案可以提供給小弟的。
在此先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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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之後我只求償24000元,對方仍然不予以回應。
另外,我有受傷,目前是打算提告,至於告不告的成我只希望他下次有機會來台灣能被抓起來。
這樣我就心滿意足了^^
----20170213補充影片及回覆------
後鏡頭
以上為後鏡頭。
回覆在第46樓,因為我不會一個一個引言,請各位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