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以爲當初事故已出險,兩年後的今天卻收到告訴要出庭賠償?!

2015年3月時
本人開的車那時保乙式全險
在路上後退時a到後方的轉出來的車子
當下已報警並做筆錄
當時保險業務要我傳報案三聯跟照片給他
讓他做出險
但兩年後的今天卻收到對方的告訴向我索賠26000
並且要在3/1出庭

收到告訴的當下已向當初處理業務詢問
但還未收到回覆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麻煩有經驗的各位
幫幫小弟的忙
2017-02-07 22:3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事故 賠償
乙式險只有維修自己的車,第三責任險才是賠對方人車
如果沒保第三責任險就乖乖拿錢賠吧
民事出庭....有啥好擔心的,等業務回覆在針對疑點上來發問吧
現在發問要問啥?各種狀況都可能
這個我去年年中也遇到一樣的問題。
兩年前撞到計程車,因為雙方都是同家保險公司,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以為都沒事了,一直到去年年中,突然收到法院的通知要開庭。
後續一查發現是當初保險公司當初不同意對方開的金額而沒有和解,也沒有後續通知我這件事。
我就一直以為已經結束了.... 我實在是氣得要死....隔年的保費也漲了 結果事情是這樣處理的!
簽個委任書,保險公司會代為出庭,如果不放心就自己跟著去吧~
之後保險公司馬上就跟對方和解了...
要是我沒記錯金額也是兩萬多而已...
可能樓主自己要稍微打電話跟保險公司跟進一下進度比較保險...

PELAN wrote:
2015年3月時本人...(恕刪)


有附加第三責任險
開庭就委任保險公司去
因為你已經把賠償責任轉給保險公司負責了
所以開庭就開庭 管他的
保險公司會依照判決賠償
所以都不關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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