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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劃分標線道路逆向超車

不只這樣,無分向道路,連逆向跟逆向停車都是可以的
FrankShieh wrote:
事情是發生在一條無劃...(恕刪)

FrankShieh wrote:
事情是發生在一條無...(恕刪)


無劃分車道就是要靠右行駛,左轉車靠左沒問題,

超車要注意前車動向,總歸一句話 單純前後車車禍
記住三件事
1.台灣機車族中"拼命三郎"的物種特別的多!
2.台灣一個不文明的法條"應注意而未注意",常常害死一堆好人。
3.轉彎車務必要慢>慢>慢(不差那3~5秒),否則突然...
請問版主,初步肇責判定是幾比幾呢
FrankShieh wrote:
事情是發生在一條無劃...(恕刪)



引言車主是在路中間等對向來車過了之後左轉
且依文中"警察不認為對方有逆向行駛 認為無標線,所以很是很合理的超車行為"

而我依照第95條 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之道路,應靠右行駛
於學校旁道路,靠右行駛等待要左轉入店實際操作了一遍
一樣對向來車先禮讓再轉
也遇見跟同車主一樣後車無視我左轉方向燈
檢舉後得到的答案是

但是檢舉未打方向燈
得到的答案是


1.如若未有超車行為 未打方向燈應為不成立吧?
2.照第一個警員來看,無視學校或對向來車,直接推
違規超車條例 道交47第四條未經前行車允讓或靠邊慢行,認知前車有禮讓的意思
且覺得這樣沒有超車的樣子
以上兩項檢舉為不同警員

總上 最大的疑問是
在無標線車道上 怎樣左轉才是正確且安全
1.依引言車主路中左轉總會有人想切到更左邊超車
但從右邊走是否有被檢舉右超的疑慮
2.靠右等待左轉,是否有違左轉靠左,右轉靠右,且增加轉彎風險呢?

總結
在無標線車道,不管靠左左轉還是靠右左轉,都應注意後面來車,今天我很幸運有看,所以沒遇到如引言車主一樣的事故,且因道交條例的不明確,道交第95條規定、道交第39條罰責,表明未劃分車道都需靠右行駛,但依我的情況卻非為超車樣態,但引文車主卻為正常超車,所以感覺結論就是左超有打方向燈只要沒撞到都是無法檢舉的,即便是前車打了左轉方向燈,結案。悲哀~
FrankShieh wrote:
依法未劃分向線的道路要靠右行駛吧!?

可是對方聲稱我後面有台卡車擋住路線
他不得已只好逆向


有卡車擋住就能逆向? 那卡車後面的汽車是不是也可以逆向超車?
如果是後面的汽車逆向撞到前方左轉車又是怎麼判?
行車照秩序,不是被擋到就可以隨意逆向的

未畫分向線的是要靠右沒錯,我們公司旁邊的小路就是沒有分向線,機車逆向問題嚴重,前陣子相關單位在路口部份已經加劃了大約10公尺的雙黃線,不過還是有很多機車會逆向鑽到路口,然後就直接逆向停在黃雙線旁邊等紅燈(此路口無劃設機車停等區) , 然後對向有車要過的時候再往前超過停止線停在斑馬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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