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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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lee0163 wrote:
說明:
一、 本公司於104年12月30日向台灣賓士公司購買Smart Forfour 車輛一台。
二、異常情況:正常行駛中防滑警示突然燈亮起,引擎異常警示燈也亮起,車輛瞬間減速,並失去動力。
三、105年5月13日 第一次發生異常,進廠維修後要我再試看看,期間發生多次行車中防滑警示突然燈亮又熄滅,最後一次異常發生於105年11月4日。隨即進到高雄大寮維修廠。
四、幾經追問維修進度,台灣賓士公司無法確切告知發生原因,只說已先更換某些零件,要我先開回去再試看看。
五、台灣賓士公司無法承諾行車無虞之下,要我以個人生命替台灣賓士去試車,危岌個人及家人生命安全,我方向台灣賓士提出退車申請。
六、105年11月30日高雄大寮廠莊以寬口頭告知,公司願意購回異常車輛。
七、105年12月9日台灣賓士派專員陳敏仁欲與我方簽訂協議書,但因應以測允科技出售該車輛開發票或是退貨折讓方式意見不同作罷。
八、國稅局告知這屬退貨處理開立折讓單即可,不需再次繳一次營業稅。也將相關訊息告知台灣賓士。
九、105年12月20日台灣賓士同意以折讓退貨方式處理,並派專員陳敏仁前來與我方簽訂協議書,並告知我方協議書將攜回台灣賓士用印並處理相關過戶退款細節。
十、截至106年1月4日,我方多次打電話到客中心0800036524詢問處理進度,皆回覆:尚在處理中、尚在簽核中、處理上有困難、公司尚在討論等等。都無法明確告知何時可以完成整個程序。
十一、106年1月4日台灣賓士莊以寬告知總公司對協議內容有意見,處理過程要重新來過,之後台灣賓士就無人告知後續要如何處理。當天撥打多次電話到台灣賓士客服專線,想確認公司要如何處理,但客服只回已轉達相關部門,至今亦無任何人回應。簡直是玩弄客戶,這樣國際性車廠的服務品質令人失望。
國外是兩家公司
有時間的話,可以嘗試寫信給Smart 女CEO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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