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從轉角機車行衝出來的機車
但因為有移動過車
所以警察沒辦法明確看到現場圖
初步研判是對方起步未注意其他車安全
我沒有肇事因素
但去調解的時候對方委託的代理人態度很差
擺明他是被撞的不會賠我錢還大小聲又要我賠償

到後來又改口說因為兩邊機車跟人都有受傷
不然就各自付各自的然後要我包紅包給他過運
因為他受傷比較嚴重
這樣不就我吃虧嗎

我不答應他就越講越火大人然後直接走人
調解的人說他如果不服初步研判可以去申請自費肇事鑑定
那我會知道他有沒有申請嗎
大概多久會知道結果呢
還是我可以去申請 到時候要他付??
本來想息事寧人不要鬧大
但對方的態度真的令人火大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