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處理問題(急求助)

最近發生一件交通意外,汽車擦撞機車,機車騎士受傷(骨折,但醫生判斷不需住院開刀,在家休養),保險公司初步事故分析 我的責任70%,對方30%,目前遇到下列問題,想請教有經驗的網友:

1、對方目前還在治療(在家休養),由於醫生拒絕開立休養一個月以上的 診斷書,因此 對方公司不願意依勞基法給予 公傷假(只能請病假),因此無收入。對方希望我方保險公司 每個月先補貼他損失的薪水,以應付生活所需,但雙方尚未和解(才剛受傷,後續康復可能長達半年),對方的要求 "合理嗎"? 保險公司會同意部份和解嗎? 我該如何協助他?
2、原本與對方我一直保持聯絡,車禍前幾天與後續每個星期都有電話關心,但自從對方因為公司刁難(或是說醫生不配合他開立診斷書)後,開始情緒低落,自覺未來人生無望(怕被公司fire掉),突然都不接我電話,拒絕跟我溝通(我只好以簡訊告之我的想法,但不確定對方會不會看),如果對方持續如此,導致雙方未來無法和解,拖到法院訴訟時,如果對方指控我 "不聞不問",是否成立?我該如何自保?

感謝各位提供寶貴意見。
2016-12-29 23: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你已經有打電話關心過多次了,不會有不聞不問的問題.
你有保險保險公司會陪伴你處理,
不要太擔心,最多對方獅子大開口,保險公司認為太誇張,頂多走法院判決.

葉少撞死三人才關3年~~~~
台灣很好混的
chaoanne wrote:
最近發生一件交通意...(恕刪)

雖然我不知道你的保險內容,
我所知道的保險內容大都是針對醫療在理賠,
你的保險若是有包含這一塊,賠給對方的醫療費你就不用太擔心了。
倒是對方住院後造成的生活問題,我會直接自費包一個1萬左右的紅包給對方。
但這個動作必須要有第三人在,以便日後的佐證(或白紙黑字記錄)。
剩下的,就是看他要住院多久再論了,但,至少誠意的動作有先做出來了(日後上法院,總是有東西可以提出辯證)。
若是要和解,就要寫明日後不得再追究等字,可以和保險員詢問怎樣做比較適合。

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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