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拿發現8G記憶卡裡只有1.5G,檔案也有毀損(1~10,可能3'5'8'9能開)
車子每天都開,不可能沒滿,影像也是重要的那段毀損(內容變0K)
(影像最後一段是警察取走的聲音)
請問警察取走這一點,請問有無過失?
當然有可能是機器異常,但是最後是在警察手上,才有此疑慮
初判也寫的跟事實不服能否申訴?
碰撞速度沒超過40,對方一台機車修理+請假要求7萬,對方擦傷而已
(機車滑行出去沒撞到東西)
若對方亂喊價(維修不到2萬),能否直接告對方詐欺?
PS:我方很有誠意處理,但是!不是我方權責,也沒2次碰撞,維修要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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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就是要受人指教,真的受教了
從一開始到最後都沒說警察吃案OOXX的一堆腦補,我問的是他"拿走"這個部分疏失
拿走我怎麼確定資料有無毀損?
詐欺這部分是對方開不合理價格,維修單1W5,請假醫療費再算5千好了(對方擦傷,電詢過對方說不用換藥)
那5萬是怎麼來的?小弟不懂,上網詢問,這樣被喊自我中心,真的受教
所以有些人覺得不合理都不會過問?反正就是接受?
最後有想通,對方可以說是精神賠償,所以這個沒問題了
當然大部分都認真幫忙回答
但,真心覺得某幾樓才是真正的正義魔人
給你們嘴吧,這麼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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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的答覆,正義魔人又增加幾位了

也很感謝理性討論的大大

首先要再次澄清不是我方去撞對方
雙方都有錯,但是絕對不是我方吃飽沒事錢太多去撞對方,那些酸言酸語的,就安靜點吧
本篇哪裡有取暖線點?有疑問詢問各位而已,某樓真的很有事
最後一次更新~謝謝各位
今天去找警員,可以肯定是警員操作不當,因為他們有檔案

那些酸言酸語的別難過,小弟還是虛心接受你們的冷嘲熱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