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年末之際,真的是非常幸運,意外受傷及最近收到違規罰單(一般道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
違規地點:鶯歌區鶯桃路二段(此路段本身都有很多汽、機車臨停)
交通工具:重型機車125cc
但個人比較在意的是罰單上的圖片,因個人機車行駛的車道(外側),車道上都有汽車臨停、受臨停車輛阻擋的路人甚至有逆向機車
導致個人必需往另一車道靠,進而遭到民眾檢舉
如果欲進行裁決,有可能平反嗎?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沒打方向燈,跟旁邊有什麼違停是無關的
這種機車沒打方向燈的申訴敗訴判決書
非常非常多
90%的理由都是閃旁邊緊急應變,所以沒打燈
但全部都被法院打臉而敗訴
你上來問,其實你一定會申訴
何必多此一舉
個人會問是因個人認為,如果個人機車行駛的車道(外側)若無汽車臨停...等狀況,個人不會吃下一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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