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在台違法營業,卻強硬不願合法成為汽車運輸業,甚至還登報狠酸政府不願「擁抱新科技」,立委們痛批這是公然藐視公權力,態度一致讓《公路法》第77條及78條之1修正案順利通過初審。違法營運汽車運輸業開罰金額將提高成10萬至2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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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個公然違法的企業
這樣的罰金只是剛剛好而已
不願配合政府監管合法營業
用資訊公司的名義做交通營運的事業
最近又公然提供外送餐點服務
藐視法律到一個極限了
不重罰
臺灣法律蕩然無存國格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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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很多人愛拿中國立專法來講
這邊有一篇中國自己出的文章可以看看
另外說在文前的是uber在中國是賣給滴滴車行自己uber的品牌是退出中國市場的
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A4ODY2MA%3D%3D&mid=2660942940&idx=1&sn=cb61f21a5a8e88273b98f0b0d4689bbd&chksm=bdb138a78ac6b1b18131c91332a1f5eadc7435b7bf3fd55864a239afa23bfdd0f00a45e01541&scene=7#wechat_redirect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出台,意味著網約車行業正式合法化;10月8日,北上廣深等城市陸續發佈網約車細則,對車牌、司機和車輛都提出了十分嚴苛的要求;11月1日,網約車新政將正式實施。
新政對網約車行業的影響究竟有多大?重壓之下,用戶、司機、租賃公司、網約車平台將何去何從?帶著這些疑問,網易科技採訪了多位行業人士,並據此粗略估計:三個月以來,網約車的訂單量已暴跌一半,符合新政規定的司機和車輛只佔總數的5%-10 %。而在這樣的局面下,與網約車合作的大部分租賃公司迎來生死考驗,滴滴等平台自身的估值也將出現跳水局面。
Balason2001 wrote:
公然提供外送餐點服務..公然提供外送餐點服務這一項是違反了什麼法律?
願聞其詳!.(恕刪)
必須為餐飲服務業才能提供外送食物
因為有相關規範
新聞有報
有舉例麥當勞能外送為何uber不可以
ragexyz wrote:
必須為餐飲服務業才能提供外送食物
因為有相關規範
新聞有報
有舉例麥當勞能外送為何uber不可以
感謝,雖然看起來解釋有點遷強,但法律不符合現況仍然是法律,還是該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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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arstuff/car/20161116/20161118977881.html
但為什麼不能載人也不能載物呢?唯一的重點就是Uber並不是登記為「汽車貨運業」,但像是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手搖杯飲料也都有外送阿,那它們為什麼可以呢?重點就在於以上這些商店它們是運送自己本身的產品,賺取金錢的來源是來自於本身的產品,但是Uber的服務就只是「貨運行為」,他們靠的就是利用載人或是物從A點到B點來賺取報酬,而這樣就必須要登記為汽車貨運業才能夠合法。
因此根據<公路法>第77條中,「未依本法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停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並得吊扣二個月至六個月,或吊銷之。」對業者以及送貨駕駛開出罰單,而且將車輛牌照吊扣,對於駕駛來說就算Uber會幫你付罰單,可是你的機車卻兩個月不能騎,想要賺外快但卻會換來非常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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