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小弟有個案例想提出跟大家討論。我朋友車停在路邊車格,要上車前想說把背包丟在後座,於是把後車門打開門也未全開,且當時後方還未有車輛。但就要將背包放好時,被台直行車的後照鏡撞到車門邊,直行車的電動後照鏡有傷痕,鏡片鬆脫而我朋友的車只有掉點漆。對方說過錯全在我朋友沒注意後方來車突然開門。但問題是我朋友門是先開著的,人也站在車門旁沒移動。所以到底是直行車沒減速或閃避問題較大,還是我朋友開車門的問題較大。(PS:事故路段為兩邊都有停車格一來一回的雙車道)先說我朋友就是我本人。
jim7158 wrote:先說我朋友就是我本人。 只要車門、車身有占用到車道的部分,就是你朋友的錯!追逐夢想的影子 wrote:機車騎士 應注意未注意 我騎車曾被這種在車道上開門的三寶搞過,不但摔了車,還撞到別人的車,我只能慶幸我運氣好沒被人家輾死這種亂開門,死不認錯,只會怪別人不看路、自己不會閃的,只能祈求祈求老天爺能夠罰給他死。不然新聞報了這麼多,死都不會怕的!
如果是在車內突然開門的那種,我也認為百分百是車內開門的人的錯。現在的狀況是已經開門一段時間人也在車邊,直行車也未減速閃過或停一下。因為我自己通常看到有路邊停車的要上車都會放慢速度往反方向閃或是直接停一下等他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