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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重機失控撞休旅車 騎士傷重喪命

以下是今天看到的新聞:

新北市三峽區今天(11月30日)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重機騎士在下坡過彎時,疑似失控,直接衝到對向車道撞上了行經的休旅車,在猛烈撞擊之下,重機騎士當血流如注,緊急送醫急救了1個小時,仍舊回天乏術。
重型機車橫躺在路中央,車頭幾乎全毀,車體零件也散落一地,一旁的休旅車,車頭左側受到撞擊,大燈也整個掉下了來,可見當時撞擊力道之大。
記者vs.休旅車駕駛:「(那台摩托車是超線撞到你是不是?)對我看到他的時候已經開始在晃了,他就煞車開始在晃了,後來就晃晃晃,(失控然後就衝過來?)對我有閃閃不過去。」
新北市三峽中正路三段,凌晨發生一起重機與休旅車對撞的車禍意外。陳姓重機騎士與車友出遊,回程三峽途中,疑似在下坡過彎失控,整輛機車衝向對向車道,直接撞上行進中的休旅車,重機騎士當場血流如注。
記者vs.重機騎士友人:「(所以你們是要進三峽?)對要回來,(怎麼會這樣?)他應該是太快然後外拋,撞到那一台,(撞到那台汽車?)對。」
騎士友人趕緊通知救護人員將他送醫急救,但撞擊力道猛烈,送醫急救1個小時後,仍舊回天乏術。橫躺在地的重機和散落一地的車體零件,也造成後方另一台重機騎士不慎摔車。
後方重機騎士友人:「當我知道的時候,我的朋友可能是撞到那一台重機吧,我就只有看到這樣而已。」
所幸後方這名重機騎士只有受到輕傷,送醫治療後沒有大礙。初步瞭解,並非酒駕釀禍,但造成這起死亡車禍的詳細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民視新聞陳宥霖新北市報導)

比較不解的是,電視報導的部分,有說會對休旅車駕駛以「過失殺人罪起訴」!

請問在重機超速(電視報導時警察有說超速)又逆向而那駕駛完全沒違規狀況下,為何還會被起訴??

(起訴當然不一定有罪,但我規規矩矩開車上路,被人逆向撞上,要還被起訴?還要花時間跑法院?

修車費還不知跟誰要?到底誰才是大爺?不要命最大?)
2016-11-30 13:58 發佈
有一成疏失就算過失殺人了...

願車主不要碰到侏羅紀法官

alankith wrote:
以下是今天看到的新...(恕刪)


過失致死才對,跟殺人差很多。

重點是,人死了,起訴必要程序,這沒辦法。

小宸宇 wrote:
過失致死才對,跟殺...(恕刪)


不管是過失致死還是傷害,這樣的法律程序根本就有問題…

檢查官應該是肇責來決定要不要起訴,而不是只要有死人就一定要起訴。

只能說那個休旅車駕駛還真倒楣,規規矩矩開上路,結果車變車故車,修車費不知找誰要,還要跑警局跟法院。

而這一切卻是因為有人跑山、夜跑很爽~~
alankith wrote:
以下是今天看到的新聞...(恕刪)


不用過多解讀 這是法定程序

誰也不想遇到這種事
心存善念 才是正道
鬼島法律 死者為大

再碰上恐龍 GG結案

被害者變加害者有苦難言
alankith wrote:
以下是今天看到的新...(恕刪)

TMAX

大羊團夜跑?

對向被撞的汽車有夠倒楣的!

講實在話,這類事件就算最後不起訴,也判定無責,誰敢去跟家屬索賠修車費?

昨天才在討論要不要幫內人6年車加保車體限額險,

以前都擔心內人撞到別人,現在反倒擔心內人被撞,

就通通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吧!
HermesParis wrote:
TMAX 大羊團夜...(恕刪)


換個方向來說,一樣的道理,如今天是四輪上山夜跑,逆向跟兩輪對撞,結果為了閃車自撞掛了

(或撞輸兩輪掛了),

害的兩輪的駕駛人要被起訴、跑法院、找不到人付修車費,車還變事故車,您覺得合理嗎?

我的重點是這樣的法律程序就不能再合理化一點嗎?


alankith wrote:
換個方向來說,一樣的道理,如今天是四輪上山夜跑,逆向跟兩輪對撞,結果為了閃車自撞掛了(或撞輪兩輪掛了笑),

害的兩輪的駕駛人要被起訴


你要先了解一下過失「致死」
不是誰去逆向的問題。

機車逆向對撞汽車,機車死因不是摔死就是被汽車撞(輾)死,死因有很大的機會是汽車造成

汽車逆向對撞機車,機車不可能把汽車撞死。若汽車有死,死因不會是「機車」,
除非汽車有人拋出又讓機車砸死?又或機車塞進汽車裡把人撞死?

再來就是看你有沒有「過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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