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天看到的新聞:
新北市三峽區今天(11月30日)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重機騎士在下坡過彎時,疑似失控,直接衝到對向車道撞上了行經的休旅車,在猛烈撞擊之下,重機騎士當血流如注,緊急送醫急救了1個小時,仍舊回天乏術。
重型機車橫躺在路中央,車頭幾乎全毀,車體零件也散落一地,一旁的休旅車,車頭左側受到撞擊,大燈也整個掉下了來,可見當時撞擊力道之大。
記者vs.休旅車駕駛:「(那台摩托車是超線撞到你是不是?)對我看到他的時候已經開始在晃了,他就煞車開始在晃了,後來就晃晃晃,(失控然後就衝過來?)對我有閃閃不過去。」
新北市三峽中正路三段,凌晨發生一起重機與休旅車對撞的車禍意外。陳姓重機騎士與車友出遊,回程三峽途中,疑似在下坡過彎失控,整輛機車衝向對向車道,直接撞上行進中的休旅車,重機騎士當場血流如注。
記者vs.重機騎士友人:「(所以你們是要進三峽?)對要回來,(怎麼會這樣?)他應該是太快然後外拋,撞到那一台,(撞到那台汽車?)對。」
騎士友人趕緊通知救護人員將他送醫急救,但撞擊力道猛烈,送醫急救1個小時後,仍舊回天乏術。橫躺在地的重機和散落一地的車體零件,也造成後方另一台重機騎士不慎摔車。
後方重機騎士友人:「當我知道的時候,我的朋友可能是撞到那一台重機吧,我就只有看到這樣而已。」
所幸後方這名重機騎士只有受到輕傷,送醫治療後沒有大礙。初步瞭解,並非酒駕釀禍,但造成這起死亡車禍的詳細原因,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民視新聞陳宥霖新北市報導)
比較不解的是,電視報導的部分,有說會對休旅車駕駛以「過失殺人罪起訴」!
請問在重機超速(電視報導時警察有說超速)又逆向而那駕駛完全沒違規狀況下,為何還會被起訴??
(起訴當然不一定有罪,但我規規矩矩開車上路,被人逆向撞上,要還被起訴?還要花時間跑法院?
修車費還不知跟誰要?到底誰才是大爺?不要命最大?)
小宸宇 wrote:
過失致死才對,跟殺...(恕刪)
不管是過失致死還是傷害,這樣的法律程序根本就有問題…
檢查官應該是肇責來決定要不要起訴,而不是只要有死人就一定要起訴。
只能說那個休旅車駕駛還真倒楣,規規矩矩開上路,結果車變車故車,修車費不知找誰要,還要跑警局跟法院。
而這一切卻是因為有人跑山、夜跑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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