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圖所示,自小客在雙黃線內車道要左轉.公車不知道是要閃避他還是有乘客要下車切到外線.結果後面的機車為了要閃公車,往內車道一閃撞上停在那邊等左轉的自小客,車禍當下自小客女駕駛咬定機車為何可以騎到快車道...前方道路確實地上有寫禁行機車...雙方皆無受傷,車子也幾乎沒事因為機車有煞下來.請問各位這樣肇事責任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