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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對方遲遲不出面和解該怎麼辦呢

小弟10/9於林口文化三路發生車禍,對方(汽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使我煞車不急撞上,警察到了以後對方就說要趕時間開會連筆錄都沒做就離開了,事後也都完全不聞不問(我有受傷),所有保險以及警察方面都是我自己聯絡,好不容易三拖四請了兩個禮拜他才去做筆錄,態度還非常差。賠償方面我都跟對方保險公司談好了(對方全責),因為對方有保全險所以完全不需要出到一毛錢(這點我有跟對方說明)只需要出來簽個和解書就沒事了,但對方就是遲遲不肯出面,申請調解了也沒去,打電話去接也都是秘書或老婆接的,問什麼時候能出來簽和解書也說不知道很忙等等的方式一直推託至今,因我的車撞的蠻嚴重的(初估修復約十萬),目前還是學生完全沒車騎很不方便,也沒辦法一次先拿出十萬修,保險公司的說法是一定要對方簽和解書才能理賠不然他們也沒辦法,想請問各位大大這樣有什麼處理的方法嗎?不想再拖下去了....
2016-11-28 15:25 發佈
你有受傷,可以拿醫師證明去派出所告傷害罪

然後檢察官就會幫你找對方出來談了

檢察官都會說雙方可以自行和解,如果不和解,才會送法院

通常派出所送出後,一到二個月就會通知雙方到庭說明

記住傷害罪是刑法,告訴期是六個月內,超過就不起訴

記得要在六個月內去派出所告對方,不然就只剩下民事告訴(二年內可告訴)

直接提告,用刑事逼他出面
對方連和解書都懶得簽
保險也不能賠
對方有全險 還這麼沒誠意
先提告傷告吧
這樣對方才會出面

T.Martin wrote:
警察到了以後對方就說要趕時間開會連筆錄都沒做就離開了,事後也都完全不聞不問(我有受傷),所有保險以及警察方面都是我自己聯絡,好不容易三拖四請了兩個禮拜他才去做筆錄,態度還非常差。(恕刪)


我不太相信在這個年代警察會說要趕時間開會連筆錄都沒做就離開了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受傷有去醫院開驗傷單嗎?
有的話請 google 關鍵字: 以刑逼民
T.Martin wrote:
小弟10/9於林口文...(恕刪)


因為對方有保全險所以完全不需要出到一毛錢...

這段話很有可能是錯的,保險公司出險通常是代位求償,
就是先出一筆錢付給受害人,然後這筆錢保險公司可能要跟他要。


警察到了以後對方就說要趕時間開會連筆錄都沒做就離開了

警察有這樣「筆錄都沒做就可以放行離開」處理方式?
態度很差,建議提告...
出事前後都不要太相信人,一切依法處理

aaaomc wrote:
我不太相信在這個年...(恕刪)

抱歉可能是我沒說清楚 當下我就被送去醫院了 對方說趕時間警察就留他的資料然後讓他先離開了

Hao brother wrote:
因為對方有保全險所...(恕刪)

這個我也不是很清楚 是對方保險公司跟我說的 另外筆錄那個我也很納悶只是當下我就直接上救護車了所以也不太知道詳細警察是怎麼處理的

acky wrote:
受傷有去醫院開驗傷...(恕刪)

沒有驗傷單耶 診斷證明書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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