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一下星期一 下班時間 不小心跟人擦撞是我自己沒注意到 撞到對方由於第一次出車禍報警處理請問 警察說30天後 會收到通知這30天內 我可以跟對方和解嗎?最新 好像 會送到 和解委員會 那邊所以 和解金額 會在那邊談 是嗎?
最快做完紀錄 就能和解 (做紀錄以防對方提告逃逸及保險出險用)當然前提是雙方對損害及賠償 有共識記得要註明 放棄民刑事訴訟就好等一個月通常是 雙方責任比例沒共識 等初判出來再走調解有共識的話 建議提早和解 省時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