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報案後的過程

請益一下

星期一 下班時間 不小心跟人擦撞

是我自己沒注意到 撞到對方

由於第一次出車禍報警處理

請問 警察說30天後 會收到通知

這30天內 我可以跟對方和解嗎?

最新 好像 會送到 和解委員會 那邊

所以 和解金額 會在那邊談 是嗎?
2016-11-25 20: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報案 過程
最快做完紀錄 就能和解 (做紀錄以防對方提告逃逸及保險出險用)
當然前提是雙方對損害及賠償 有共識
記得要註明 放棄民刑事訴訟就好
等一個月通常是 雙方責任比例沒共識 等初判出來再走調解
有共識的話 建議提早和解 省時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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