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來說,以照片中的狀況林北一定騎在禁行機慢車上騎那什麼優先道...跟本叫做臨停殺出來優先道,你閃都沒得閃。而且我肯定不是機慢車,我叫機快車,騎中間合理!!最後,機車優先道,是在無機車的狀況汽車仍可駛入。我認為,不應該寫禁行XX應該也要寫上汽車優先道,在無汽車要通過的情況下,機車依然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