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先進,小弟開車這麼久第一次發生車禍,地點在台中南屯路二段靠近菜市場旁那條路車流量很大車速也不快,當下前車過後我正準備加速,左邊有位婦人衝了出來,我由於被A柱擋住並未注意到她,等到看見時她已在我車前方,小碰撞對方傷勢小破皮,她說看到我車速很慢以為我會讓她,我表示我根本沒看到您突然出來,因車禍鑑定還未出來,當下來處理的員警是說我是幹道,對方支線道沒有停等禮讓...對方又沒任意險想請問這樣肇責比例會是我3成對方7成??
機車的過失1~支線道要讓主線道先行是肇事主因汽車的過失1~未注意車前狀況是肇事次因而成數是保險公司跟大眾把主次因數字化,方便協調,可以7:3,可以6:4,可以8:2,也可以9:1,也可以5:5,看雙方的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