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疑問

大家好!

今取得親友車上一段行車紀錄器影像,是在一Y字型路口
綠燈時、右(外)側車道的車駛進左(內)側車道。

影像如右:影片

所幸親友有注意到該車而有禮讓、未發生憾事。
想請問大家的看法,這樣可以檢舉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嗎?
或此作法無違規?

另,由於檢舉時效可能已過,就單純討論能否檢舉、以利日後
再有類似事件發生時借鏡。

祝大家行車平安,不遇三寶。

謝謝大家~!

2016-11-18 11: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疑問

llcwth wrote:
大家好!今取得親友...(恕刪)


可以

快點檢舉 有檢舉有機會

記得時效只有7天 7天內一定要上傳檢舉

本來想叫你直接用署長信箱檢舉 但那邊只有3MB

你先用當地警察局的線上檢舉舉發

沒成功的跟署長信箱反映

llcwth wrote:
大家好!今取得親友...(恕刪)


我剛仔細看一下影片日期是11月7號
可能來不及了
還懇請有沒有大大之到過期有什麼其它辦法舉發呢
要看轄區警察機關認定標準
有的警察機關會認定從路口前的車道切換至下一個路口的不同車道
未使用方向燈符合違法要件
有的警察機關會認為路口區域沒有車道標線
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並不違法
只能送件試試看
不一定會成案告發就是了

aaron123456789 wrote:
我剛仔細看一下影片日期是11月7號


七日內

也就是 D+6 日內要檢舉完成

這是常識

下次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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