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條(異動申報、安全及營業設備違規之處罰)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檢舉吧!
第三煞車燈應裝置於車後中線且其基準中心應高於煞車燈基準中心。其車後中線處為可動件(如門板),缺乏足夠空間安裝燈具者,可容許燈具基準中心偏移車後中線十五公分內裝設或以兩具相同尺寸之煞車燈對稱車後中線裝設。踩下煞車踏板時,應為續亮,不得閃爍。
0928313411 wrote:看起來是原廠led燈...(恕刪) 應該是原廠燈具無誤話說現在新車出廠都配LED燈確實是比以前要亮很多煞車是都可以透過後照鏡清晰看到緊貼屁股的後車駕駛臉孔不過說實話如果不緊貼前車的話這些原廠LED尾燈其實亮歸亮還不到刺眼難受地步倒是其實前擋隔熱紙也有關係之前開其他車就有發現前車LED尾燈很刺眼但實際下車看其實還好不會細想原因應該是隔熱紙把週遭光源給阻隔了偏偏紅光不易遭擋變成好像在漆黑中特別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