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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被告,求大哥大姐的建議

想來這邊請教大哥大姐意見

小弟在行經辛亥出來時是無違規的外側車道,
到101巷時發現前路口有內側左轉直行方向,該處有待轉區,
車禍被告,求大哥大姐的建議
小弟想要左轉,認為直行外側待轉較為安全,豈知下個路口竟然沒有待轉區,
在左行綠燈開始後,確認無車後剛起步,遭到對方從左側撞擊,
本人認為對方未注意前方路況車輛,車速過快且沒有保持行車距離,未及時煞車,導致發生車禍。
小弟長年在高雄騎車,一般都是二段式左轉,也較為安全,豈知道下個路口竟有不同規則,亦無立牌標示,僅只有地上標示,在陌生地導致行駛誤判。
小弟手骨折車殼幾乎全損,對方破皮 車前殼小損到。
筆錄期間,對方表示“我不需負任何金錢,只要簽和解書,不簽就提告”,
但當時傷勢還尚未明瞭,而我手臂無法動彈,長輩也堅持不簽,
他就立刻筆錄且提告。

車禍被告,求大哥大姐的建議

過了兩個月收到筆錄通知單,
初判書顯示他目前無肇責行為,(我方將之後上車禍鑑定)
跟當事人談話都有良好的回應,但他跟親戚好像不是那麼順利,
他親戚表示如果要和解,修機車一萬加上撫慰金兩萬,約三萬元。

小弟只是一個窮大學生,請問該如何筆錄說明,或是與他和解呢?
在法院破皮傷,告傷害還是告得成嗎?
他說“我不需負任何金錢,只要簽和解書,不簽就提告,可以以這句話告他恐嚇嗎”?

2016-11-09 1:22 發佈
如果對方零肇責.
則表示責任完全歸屬於你!
說難聽點.就算你GG了.對方也沒責任賠你!

除非你申請的車禍肇事鑑定.對方非零肇責.
不然你怎麼告都是輸!

騎車小心點!不是你受傷就一定對!


ECHO YEN wrote:
想來這邊請教大哥大姐...(恕刪)
在鬼島的車禍都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你確定有無肇責這種選項嗎

jtx121 wrote:
在鬼島的車禍都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你確定有無肇責這種選項嗎


很多無肇責好嗎
只是你不知道、沒聽過,只會聽說和看網路上大家在講而已

無法注意的事,無法避免就是0責任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招很好用哦,如果你不是突然出現在他面前讓他無法反應而撞上,在台灣法官面前應該很難零肇事責任。
對方有沒有肇責我不確定
但這句話
“我不需負任何金錢,只要簽和解書,不簽就提告,可以以這句話告他恐嚇嗎”
這句話不構成恐嚇
要不然寫存證信函的不都涉嫌恐嚇
又不是說要殺你砍你這類的字眼
也就是說原本對方給你台階下,你反而打算反咬一口囉?
ECHO YEN wrote:

小弟一次行駛中,因以為要待轉而沒有內側車道左轉,
剛起步時被後方來車,車速過快撞到,


小弟手骨折車殼幾乎全損,對方破皮 車前殼小損到。
筆錄期間,對方表示“我不需負任何金錢,只要簽和解書,不簽就提告”,
但當時傷勢還尚未明瞭,而我手臂無法動彈,長輩也堅持不簽,
他就立刻筆錄且提告。

過了兩個月收到筆錄通知單,
初判書顯示他目前無肇責行為,(我方將之後上車禍鑑定)
跟當事人談話都有良好的回應,但他跟親戚好像不是那麼順利,
他親戚表示如果要和解,修機車一萬加上撫慰金兩萬,約三萬元。

小弟只是一個窮大學生,請問該如何筆錄說明,或是與他和解呢?
在法院破皮傷,告傷害還是告得成嗎?
他說“我不需負任何金錢,只要簽和解書,不簽就提告,可以以這句話告他恐嚇嗎”?

這是大學生的寫的文章?

有人可以幫忙翻譯一下這位大學生前兩句在說什麼嗎?

ECHO YEN wrote:
小弟一次行駛中,因以為要待轉而沒有內側車道左轉,
剛起步時被後方來車,車速過快撞到,


老實說我看不懂車禍怎麼發生的

是這樣理解嗎?
你原本停在內側車道,起步直接切車道要去右側的待轉格
被右側車道的直行車撞上

如果是這樣,趕快和解吧

HermesParis wrote:
小弟一次行駛中,因以為要待轉而沒有內側車道左轉,
剛起步時被後方來車,車速過快撞到


坦白講這兩句話我反覆琢磨了很久,還是無法了解其意。

版主發文高深莫測我還是等他解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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