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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訴訟問題

事情是這樣子的,最近因停紅燈轉綠燈起步時遭後方車輛(公司用車)撞擊,車上我老婆和6個月的小孩沒受傷,汽車維修由對方保險理賠,
一開始在警局時肇事者老闆非常客氣,一直說一定會負責一定會負責的.....
維修差不多2X天,期間恰好遇到雙十節,我需要用車返鄉(桃園工作,老家在台中),
因此有跟對方說明我必須租車4天回台中(無法坐台鐵,原因小孩6個月,嬰兒用品&奶瓶消毒鍋等等,再加上2大人行李),
租車前有電話跟肇事者老闆說要租車,那老闆還說這要求合理,會負責,
最後修好車後我提出以下賠償
1. 租車費(格上租車)4日 8400----為何不租便宜的,因時有耳聞一些小租車廠還車時有一些紛爭,所以挑選有品牌的,我想風險不應我來承擔.
2. 計程車費用共1380---期間借車還車借車還車修車廠來回等費用,不太能找到有人可以借2X天的車,所以分好幾人借.
3. 請假兩天以上 我只算兩天3XXX---借車還車須配合對方時間,汽車修護來回需上班時間處理
4. 油錢 1000 ----借車從對方家到我住的地方油錢應該由對方出,來回修車廠也是,但無名細我收個意思.
就這四點費用,
我傳訊息給對方問有沒有問題,一開始它們都沒回覆,等到約好簽和解的那天,
我們約早上10點,結果對方9:30才打電話來說保險有意見,先取消再找時間............
就在今天我打電話給肇事者老闆時態度180度轉變,
說它們只肯賠償5000,說什麼這是意外大家都不想這樣,肇事者說只想陪計程車錢1380,他這個老闆還自掏腰包加到5000,
還說就算我去告贏了,汽車維修理賠還會有折舊,加起來你也不划算拉,還反問我說你知道你修車費多少嗎?明年保費他要增加多少你知道嗎?
最後我費用一條一條跟他說:
1. 租車費8400,當初電話中肇事者老闆答應的,今天反而說你租這麼貴的,而且他以為是1天........
2. 計程車費用共1380----他說它們肯付這一筆....還自掏腰包加到5000........
3. 請假兩天以上 3XXX-----直接回憑什麼要他們出.............
4. 油錢 1000 -------直接回憑什麼要他們出......
由於這場車禍沒人受傷,我原本認為實支實付就好,因肇事者看起來很年輕也不想造成他太大負擔,所以期間盡量跟朋友同事借車,
期間我借車還車處理事物都是我在外頭跑,肇事者生活都沒改變,一樣上班下班休息,期間一通電話慰問都沒有,
想到這裡真的很心寒,沒想到今天他們的態度就是這樣,
後來我問我的保險業務,他說修車會不會有折舊不是絕對,就算有也可以用我的保險支付所以不用擔心,
保險業務跟我說要告他們也沒關係,修車費用由他們向對方保險索賠,我只要針對上述賠償就好,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我如果提訴訴訟,判賠會低於5000嗎?
因為它們不負責的嘴臉,我還可以提出其他賠償嗎?
我的求償會不合理嗎?
訴訟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如交通費,請假費用可要求對方賠償嗎?
其他我要注意那些問題呢?
請大大們幫幫忙,我也是第一次要處理這種事@@
2016-11-02 17:1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訴訟問題
你要求的四點確實也只能提告,

至於會判賠多少相信沒有網友可以在這直接告訴你,

但相信絕對低於你所列舉的總額度!!!
如果跟你要求的只差5000,我會建議你認了車修好就好,上面那謝車資啥的很難要的不打官司幾乎要不到,且真的上了法院也不是你說租車就租車要坐計程車就計程車,法官會看是否有無其他替代交通辦法(例如公車,捷運),如果有很可能不會認你的租車跟計程車費.
如果您有車體險
可以利用代位求償
但您提出的其他要求
實務上確實蠻可能要不到
8400無法求償,打官司直接不看,非必要,修車費,代步(必須或上下班車資,就這些啦)
1、不可能賠代步車費用。
2、上法院不是你說多少就多少,有賠你$5000真的要偷笑了,其實對方也可以完全不賠你車禍後所衍生的交通費用。
3、你可以上網找車禍賠償的問題,大多數都是自己倒霉,無端被撞還要自負相關的任何交通費用。
怎麼會有賠油錢的念頭?
車子沒有被撞,自己的行程用自己的車,油錢自己付!
車子被撞送修,租車,借車跑自己的行程,油錢對方要付?
被撞之後想要環遊世界,這油錢也算對方的!
結論被撞真好!
樓主可能有接受到一些不太正確的訊息吧!這類無體傷的車禍案件就算對方為全肇責,他也只需針對您的車損部分做賠償,除非您開的是營業用車才能聲求營損部分,樓主提出索取修車期間的租車、計程車費、油資部分上了法院在實務上很難得到全額賠償的,但卻很有可能在法官心證上得到反效果,這裡真的勸您如果對方願意這方面賠償您5000元,真的算它們很明事理了,就接受吧!
ch570117 您好 :
抱歉,可能您沒看清楚,
油錢 1000 ----借車從對方家到我住的地方油錢應該由對方出,來回修車廠也是,但無名細我收個意思.
我住A點去跟住B點的朋友借車,那麼我從點將車開回我家A點的油錢就是因為車損傷後所產生的,
我並不是要所有的油錢,跟朋友借車通常2-4天對方會要求還車,所以常常有跑到朋友家借車的情況,
我不認為被撞真好,我有一個6個月大小的小孩,平常都要接送小孩到保母家,有與保母簽訂保母合約 & 保母聯絡簿為證,
中華民國法令規定我的小孩不能搭乘沒有安全汽座的車輛,所以我無法搭乘計程車 & 公車等交通工具接送小孩,
只能用車,並且只要帶小孩出門不論平日假日就要用到車輛,在二十幾天的維修時間內我已經很努力將費用壓低,
而且我在國慶日前後真的沒辦法借到車了,我真的沒招了,才會選擇租車,
這陣子為了借車還車,朋友臨時又要用到車又要還車借車,整個生活都被打亂了,
我真的覺得被撞一點都不好,
謝謝您的意見.

cdrun2687 wrote:
ch570117 ...(恕刪)

那您在這發問希望得到什麼呢?現在不就2選項嗎
接受5000或提告,這種交通費判決不少,您先谷歌一下,再決定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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