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等,還有甚麼辦法嗎?

以下更新
有人反映這是月經文,所以我把我目前查到的資訊貼在文首供需要的人參考
如果是停在馬路上
交通道路處罰條例56條規定不可以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如果確定是停在路上,那就請警察處理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56
如果是停在騎樓上
原則上騎樓是建物所有人,在面臨馬路面依法預留的公開空間,其所在土地為私人土地,在建物登記上亦登記為建物的附屬部分,故所有權應歸建物所有人;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三款的規定,都將騎樓定為「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及人行道。
另依《民法》第七六五條規定:「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因此使用騎樓須受法律限制,不得妨礙公眾通行權益,故具有「所有權私有,使用權公用」性質。
是可以排他的喔,可以只限給自己停,留通道即可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219/34837637/
上個月也停了這台車,也等很久沒人來牽,還好停在離我家門遠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