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執行...很難?未懸掛車牌,違停於巷口黃線上...

近來...我們家巷口(劃設黃線)違停了一台未懸掛車牌的紅色 OPEL 汽車(看起來還能開),
至今已有月餘。

有圖有真相...

依法執行...很難?未懸掛車牌,違停於巷口黃線上...



2016年10月18日...
去電 110 請求處置,
之後我們南投分局來電說...聯絡車主無人接聽(未掛牌能找得到車主...還不錯呀),

告知去年七月不是有修法...
「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依第一項規定處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

來電員警則支支吾吾的說...他非現場處置人員及要看現場狀況等等...就這樣...沒有下文了!
(一直存疑我們南投市有拖吊車嘛...因為不曾看見有違停車輛被拖吊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如下...

依法執行...很難?未懸掛車牌,違停於巷口黃線上...



2016年10月25日...
去電清潔隊請求處置,
然而至今...亦未見該車被張貼通知(限車主7天內清理)。

南投市公所,便民服務,常見問答...無牌廢棄車輛「占用道路」應如何處理?如下...

依法執行...很難?未懸掛車牌,違停於巷口黃線上...



面對執法者的怠惰...我們小老百姓能如何呢?

每天出門面對滿坑滿谷的交通、違停亂象,只能選擇視而不見。

如今...不過卑微的冀求至少自家的巷口能圖個清淨尚不可得...



附上影片...地點在「南投市彰南路3段687巷」...


2016-10-30 7: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牌 巷口黃
市長專區應該有陳情信箱吧
在台北市或台中市我都直接打1999回報讓他們找人處理
或是直接寫信到市長信箱或是警察局的局長信箱
不然就是每天打去警察局
有時候來的警員不同處理方式也不同
如果向市長反應無效,只好通知媒體了,不然真的不知如何解決
違規應一併辦理,不應該有無牌照問題,沒牌也應該拖吊,官字兩個口,難怪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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