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已有月餘。
有圖有真相...

2016年10月18日...
去電 110 請求處置,
之後我們南投分局來電說...聯絡車主無人接聽(未掛牌能找得到車主...還不錯呀),
告知去年七月不是有修法...
「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依第一項規定處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
來電員警則支支吾吾的說...他非現場處置人員及要看現場狀況等等...就這樣...沒有下文了!
(一直存疑我們南投市有拖吊車嘛...因為不曾看見有違停車輛被拖吊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如下...

2016年10月25日...
去電清潔隊請求處置,
然而至今...亦未見該車被張貼通知(限車主7天內清理)。
南投市公所,便民服務,常見問答...無牌廢棄車輛「占用道路」應如何處理?如下...

面對執法者的怠惰...我們小老百姓能如何呢?
每天出門面對滿坑滿谷的交通、違停亂象,只能選擇視而不見。
如今...不過卑微的冀求至少自家的巷口能圖個清淨尚不可得...
附上影片...地點在「南投市彰南路3段687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