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有關轉彎時跨越行車分向線(黃虛線)的問題(附圖)

小弟在昨晚(如圖箭頭處位置)發生車禍

車禍:有關轉彎時跨越行車分向線(黃虛線)的問題(附圖)


我方駕駛汽車於左邊車道轉彎過來、對方騎機車於右邊車道直行過去

因為當時旁邊的車停得比較出來,我轉彎過來時稍微比較靠左 有吃到黃虛線

剛好對方車速很快的直行過來就直接撞上我了 然後整台滑壘進去又撞到停在金來旺裡面的車子....

(對方酒駕0.59) 輕微擦傷


車禍:有關轉彎時跨越行車分向線(黃虛線)的問題(附圖)


撞到當下我就完全沒移動位子了 也是通知交通隊 拍照 丈量 跟做筆錄

目前路權方面肇事責任還未完全釐清

今天派出所那邊打來說要行車紀錄器

但不巧的是我的行車紀錄器發生車禍當下的片段被洗掉 因為記憶卡只有8G

當下出車禍也沒停止錄影 到今天中午回家拔出來要抓檔案時才發現剛好被覆蓋掉了,檔案有救出來,但還是不能播

可能只剩調監視器 來看當時的情形

對方現在意思在灰說我轉彎時有越線 算逆向行駛 也有責任

先撇開對方酒駕不說,反正他死定了 我車也有保險 是無所謂 只是蠻不爽而已

好好的車無緣無故被酒駕的人這樣撞

但想知道是說 這樣轉彎稍微跨越黃虛線算是有責任嗎 ?







2016-10-08 20:30 發佈
第一百四十九條

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左:
一、線條 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制交通者,原則上區分如左:
  (一)白虛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同像車道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辨識線;設於路口者,用以引導車輛行進。
   (二)黃虛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
  (三)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對象車流。
  (四)黃實線 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停車;設於中央分向導兩側者,用以分隔對向車流。
(五)紅實線 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臨時停車。
(六)雙白虛線 設於路口者,作為未劃設行人穿越道時讓路線之停止線;設於路段中者,作為行車方向隨時間而改變之調撥車道線。
(七)雙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八)雙黃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
(九)黃虛線與黃實現並列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黃實線側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
二、反光導標及危險標記 以單面或雙面圓形反光片標示道路上之彎道、危險路段、路寬邊劃路段及路上有障礙物體,各依規定管制。
三、圖形 以長方形、菱形、倒三角形、網狀線、斜紋線、X形線、Y形線、斑馬線、枕木紋、箭頭等圖形劃設於路面上,各依規定管制交通。
四、標字 以文字或數字劃設於路面上,各依規定管制交通。
前項第一款線條,得以路面標記設置成點實線或點虛線,形成點狀線表示之。
任何標線、標字的設置是不分一般道路或是山區道路,就算在高速公路上,他們的意義和功能都是相同的,行車分向線(黃虛線)的設置,是為了劃分路面成雙向車道,用以提醒和警告駕駛人不要跨越到另一向的車道,而白虛線的車道線則是劃分同向車道。山區會常看到行車分向線(黃虛線),是因為山區道路的車流量較一般道路少很多,所以通常為雙向只設一個車道,但由於山區道路可能會遇到障礙物或其他路況,而行車分向線雖然分離不同向車道,但因為是虛線,所以可以容許車輛在必要情況下跨越至另向車道。(黃、白實線都是絕對不能跨越,而黃、白虛線則容許在不得以情況下跨越)


所以我就困惑了,我想知道的是 是否為像雙黃線(分向限制線) 雙白線(禁止變換車道線)

那樣有條文說絕對不能跨越

a22913996 wrote:
先撇開對方酒駕不說,反正他死定了 我車也有保險 是無所謂 只是蠻不爽而已
(恕刪)

酒駕跟肇責無關,這是鬼島的法律
這種車禍的情形下,他有受傷,所以死定的人是你!別以為有保險就沒事
一般只要他以刑逼民!然後獅子大開口,保險公司為了公司利益,金額通常談不隴,最後是你被提告“過失傷害”
提醒你,認賠吧,能和解就和解
01太多案例了
我知道酒駕跟肇責無關喔~

因為現在路權方面的責任尚未釐清

所以我想先上來詢問一下有經驗的或比較了解的大大

單純以這樣來看 是誰的責任比較重呢?

路邊車停的很出來,不得已只能這樣轉

坦白說我還真不想跟他和解..

一下車 就叫我別報警 說要私下賠我 還想跑

警察一來後他就一直咬說我有越黃虛線

這種人真的是北爛

如果真照您所說的

真要告大家來告 給法院判
你應該先問問自己,你認為你有可能無肇責嗎?
因為對方有“受傷”
雖然很重要!但我懶得玩說三次的老梗…

只要你有1%肇責,過失傷害必起訴
除非你“和解”
所以撞到機車通常不用問誰肇責大,而是問你是否可能0肇責…
但是你這車禍的情形,估計你肇責較高
因為你侵犯到他的路權,雖然虛線可跨越
前提當然是對向沒車的情況下,你說是吧
could5566 wrote:
你應該先問問自己,...(恕刪)


這我當然是不敢保證我沒侵犯到他的路權

但補充一下....

照當時撞擊我的路線...我敢保證他也是越線...

說實在真的是鬼島法律..酒駕的人有什麼資格談路權

只能等警察那邊鑑定出來再說了 您這樣解釋我大概了解了 謝謝!


a22913996 wrote:
我知道酒駕跟肇責無關喔~

因為現在路權方面的責任尚未釐清

所以我想先上來詢問一下有經驗的或比較了解的大大

單純以這樣來看 是誰的責任比較重呢?

路邊車停的很出來,不得已只能這樣轉

坦白說我還真不想跟他和解..

一下車 就叫我別報警 說要私下賠我 還想跑

警察一來後他就一直咬說我有越黃虛線

這種人真的是北爛

如果真照您所說的

真要告大家來告 給法院判


彎道處是禁止停車的. 你確定不會影響了你們的正常行車..

照片中你的輪子是在線上的, 你唯一能證明的警方判定他有酒駕.

你又沒有行車記錄器來證明你認為的對錯(不管對你有利或不利).

試想你是第三方你拿到了一堆事故的資料, 你認為誰的贏面大?
whathell wrote:
彎道處是禁止停車的...(恕刪)


那照這樣說

當時旁邊的兩台車停都超出白線 主要是我旁邊那台是停在轉彎處

確實是有影響到我偏離正確轉彎的路徑

所以我旁邊那台也有責任是嗎??

不過好在是那邊轉角剛好有一個監視器

只要沒壞...就能錄到當時的情形..

補一張比較清楚一點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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