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有天才立委提案紅磚道不得騎車後, 曾經一時間台北拼命抓在紅磚道騎車的機車騎士
後來也不少人養成乾脆上紅磚道 都用牽車的
可現在似乎自從老柯劃設腳踏車專用道後, 就再也沒看過機車騎士還會牽車了
1. 那當初這條機車不得在紅磚道騎乘的法律是費了嗎? 似乎沒有吧
2. 如果法律沒廢, 現在卻又把腳踏車專用道畫在人行道上, 這似乎有衝突吧
3. 這造成行人& 腳踏車互相搶道, 腳踏車狂飆的亂象, 似乎沒有任何的單位要管
4. 最後想請教一下, 騎樓到底能不能停車!? 因為常看到腳踏車 機車 甚至自稱是汽車的大重機隨意停放
而且南陽街還給你停一整排的
raymond0322 wrote:
1. 那當初這條機車不得在紅磚道騎乘的法律是費了嗎? 似乎沒有吧
2. 如果法律沒廢, 現在卻又把腳踏車專用道畫在人行道上, 這似乎有衝突吧
中華民國法律很有彈性的:
『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於人行道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
raymond0322 wrote:
3. 這造成行人& 腳踏車互相搶道, 腳踏車狂飆的亂象, 似乎沒有任何的單位要管
腳踏車沒撞死行人,大概不會有人想管吧
raymond0322 wrote:
4. 最後想請教一下, 騎樓到底能不能停車!? 因為常看到腳踏車 機車 甚至自稱是汽車的大重機隨意停放
而且南陽街還給你停一整排的
中華民國法律很有彈性的:
『在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機車、慢車之停車處所。』
另,還要有明確禁停標誌,警方才願意開單
kobenein wrote:
有一個路段的人行道未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
信義分局居然回說:
『現場沒有禁停標誌、也未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不宜舉發』。
所以,中華民國的交通規則,其實只有一條:警方想不想開單

raymond0322 wrote:
1. 那當初這條機車不得在紅磚道騎乘的法律是費了嗎? 似乎沒有吧
依法機車不能在人行道上騎車,不過警察不會抓
我舉個例子好了,桃園青埔派出所右方,經常會有機車從春德路,也就是皇家社區逆向騎人行道出來,但從來沒看過警察抓過
raymond0322 wrote:
2. 如果法律沒廢, 現在卻又把腳踏車專用道畫在人行道上, 這似乎有衝突吧
腳踏車屬於慢車,機車屬於汽車、快車,兩者行駛節奏、速度完全不同,把這兩者確實分離,是沒錯的
raymond0322 wrote:
3. 這造成行人& 腳踏車互相搶道, 腳踏車狂飆的亂象, 似乎沒有任何的單位要管
在人行道上,ubike的路權比行人大,相信很多人在台北的人行道上都體驗過
raymond0322 wrote:
4. 最後想請教一下, 騎樓到底能不能停車!? 因為常看到腳踏車 機車 甚至自稱是汽車的大重機隨意停放
機車不停騎樓要停哪?路邊的道路是給四輪汽車停的,不是給機車拿來佔位子的!你再這樣搞怪亂停,不讓我把你的機車拖走,小心我叫外面兄弟處理你喔!
我沒恐嚇你,因為被恐嚇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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