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車並嚴重超速,這本就不是在一般道路該有的行為。根本就沒有路權。起訴剛好而已。當初大伙看畫面都在說嚴重超速那些反批說肉眼測速的。要不要去質疑一下,這些人憑什麼用行車紀錄器就判定嚴重超速就起訴人家?之後決結果大約也猜的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