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月初發生車禍他騎機車對方開車 2個都是同方向都在慢車道都未超速我朋友直行對方要右轉
撞到我朋友 對方車子右前方從我朋友左側邊撞下去 導致我朋友左邊鎖骨粉碎性骨折 後來我朋友在送醫的路上
警察正要繪製現場時有一個阿罵開休旅車又撞到我朋友的機車 等於車子被移動過 這樣子會影響到初判嗎
承辦我朋友案件的員警當天沒到現場 是他同事去的 那員警有打電話給我朋友 問我朋友是騎在白線右邊(路肩)還左邊
我朋友是騎白線左邊 只是車子被移動過 交到承辦員警手上時很像是說我朋友騎路肩 承辦員警會打給我朋友是因為他說
意思就是說我朋友騎路肩 但是不知道是照片還是甚麼說看了以後兜不太起來 所以才打去確認 警察說這情況滿少見的
這樣會影響肇責嗎
對方有強制險跟第三人責任險 所以賠償方面是保險公司負責
診斷證明書有寫需專人看護壹個月 宜休養六個月
請問住院期間的看護(家人)跟薪水損失也可要求嗎
精神賠償方面我是叫他可以要求高一點
因為他右手輕度殘障 有殘障手冊 做甚麼事幾乎都靠左手
他工作是物流業倉儲的 所以常要搬重物
還有他平常下班後要照顧中風重度殘障的父親(家人輪著雇他負責白天)
現在變成他家人要顧他跟他父親
這些情況可以提高精神賠腸嗎
PLAY勳 wrote:
我朋友月初發生車禍...(恕刪)

除了以上這些外
看中西醫,兩年內回診.醫療.車資.都可以先估計
財損除了機車.手機.眼鏡.衣物都可寫
工作就看請多久,上下班時間內都算勞傷,大公司有的會給薪水(看是不是上班時間內受傷的)
看護不一定要馬上寫多久,以當時恢復狀況而定(我是最後一個月補上證明的)
工作我看最少休息3個月,薪資證明可以先請,或是去年扣繳憑單準備好
看護可以算在內,就算親人也可以,半日/一個月就3萬,全日寫6萬
住院/全日幾日+半日幾日 + 出院/全日幾日+半日幾日
我去年被撞右肩膀骨折了,就三個月無法出力,到目前角度過大都會痛
前後+估算醫療保險賠了快20
還有寫慰撫金,某些保險公司有基本5萬額度
打聽一下它保險是多少額度的,在額度內比較容易請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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