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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罰單照片 禁行機車 的申訴 ??



小弟昨天收到這張”禁行機車”罰單,
雖然區區600,
請問,就針對這張照片,”禁行機車”的字樣在哪裡??
或許真的的騎在禁機的車道,
可是,罰也要罰的心服,
還是小弟看這張照片是眼力不好,須要求診眼科??





關於罰單照片 禁行機車 的申訴 ??
2016-09-14 8:19 發佈
又是台北市警察,偶還看過在快車道的分隔島攔禁行機車的

一年五六百萬件交通違規檢舉


只要變換車道有打方向燈,不要蛇行,保持速限50,偶是支持機車行駛快車道

因為慢車道太多危險因素了
民權國小前面這一段內側2線道禁行機車

不知樓主是哪一台?


kaku.kaku wrote:
小弟昨天收到這張”禁行機車”罰單,
雖然區區600,
請問,就針對這張照片,”禁行機車”的字樣在哪裡??
或許真的的騎在禁機的車道,
可是,罰也要罰的心服,
還是小弟看這張照片是眼力不好,須要求診眼科??




kaku.kaku wrote:
小弟昨天收到這張”...(恕刪)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78 條

「禁行機車」標字,用以告示本車道禁止汽缸總排氣量未滿五百五十立方
公分之機器腳踏車通行。繪設於路段起點。路段過長時,得於路段中加繪
之。
本標字為黃色變體字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5條 13款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
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
八、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
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十一、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
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十三、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十四、遇幼童專用車、校車不依規定禮讓,或減速慢行。
十五、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


你是違反第十三條

這是網友找出來的 同樣也是在01刊登 自行參考!!
開罰的照片證據要有明確性
沒有拍到禁行機車字樣就可以申訴
撤單的機率很高
這位拍照的警員可能不熟行政法原則

kaku.kaku wrote:
小弟昨天收到這張”禁...(恕刪)


沒有寫禁行機車還是違規

就像紅燈下面也沒有寫 禁止闖紅燈

還有

高速公路上面的車道柏油路,也沒有寫禁行機車!

有駕照就要知道哪裡禁行機車

還是你駕照是用雞腿便當換的?




psza wrote:
開罰的照片證據要有明確性
沒有拍到禁行機車字樣就可以申訴


如果照片中

機車騎在 禁行機車 四個字上面

才有機會申訴


只要過了 禁行機車 四個字

申訴一定不會過

這照片若是過進行機車四個字才拍攝

一定不會過!

誰規定照片中一定要有禁行機車四個字?(所以民眾不易檢舉成功)

呵呵呵~


有考過駕照的的都知道,
駕照也是要用錢買的喔!!
也差不多是2~3的雞腿便當錢。

就算是換照,也是要花錢換的喔,
有誰的駕照是不用錢買到的??/

小弟也google了一下,
小弟是在三民路前被照的。
那段是沒有禁行機車的一段。








過三民路後,也沒有禁機的字。




不過這都是2015年1月的google map 資訊。
申訴看看。搞不好有錄影。只是截圖寄來而已。
kaku.kaku wrote:
呵呵呵~有考過駕照...(恕刪)


原本不想回文
再凹就難看了,你明知有禁行機車還在凹
還抓剛好沒禁行機車的照片嗎?

這是你抓的圖


故意看不見那我來幫你往前拉一點點好了



沒壓到字就當沒事了?難道禁行機車只禁在那些字上?
那高速公路都可以上了。
申訴保證被打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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