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擋自家車庫前不讓別人停車 法官:合法權利

擋自家車庫前不讓別人停車 法官:合法權利

新聞通常會將內容簡化,而且標題偏頗刻意

不過單就敍述的內容還是有些東西可討論一下

首先這應該不是擋住通行的問題

因為如果只是姐姐回來時要進車庫

到時叫鄰居移車就好

所以推測妹妹堅持不讓停,是要讓姐姐使用車門前的這個空間

他們爭執了四十分鐘,又只有妹妹被移送,猜想姐姐可能過了四十分鐘的時間都還沒回來?



二審法官強調都會區停車不易,任何人都不喜歡別人的車停在自家門口的車庫前,

但結語又說:人沒有禮讓自己先占到的公共空間給別人的法律義務

其實既是公共空間,心情上的喜惡就不該是判決的根據

單純就法來說就是先來後到的問題

(雖然不知道是不是鄰居不停自家門前停別人的,才讓妹妹這麼生氣,不過這並不影響接下來的討論)

重點在二審法官認為人先去佔位是有效的

但問題這樣又會有人序與車序不同的問題

要是換個場景,假設某個車位已滿的公共停車場,有好幾台車在排隊等待車場內的車位空出來再順序進入

此時排序第一台的車只有駕駛自己一人,而排後面某台車上有兩個人,如果這車的其中一人下車先跑進停車場佔位

他利用人去插車的順位以這個判例來說不就是有效且沒有侵犯前車權利的問題

厭惡合法但不道德的人應該很難容忍這種合法插隊吧?

但場景切換回屋主門口的公共空間,這樣又變成合法也合情合理了

所以整體來說我認為二審法官還是比較站在屋主的立場

不過也可能二審法官的審判重點並非是分析停車佔位的孰是誰非

而是因為只是為自家擋車就在一審被判強制罪太誇張(一堆鄉民大噓)

所以特意為妹妹的強制罪部份解套

才將妹妹定位為爭取自家停車權益所以佔位合法吧
2016-08-31 23:59 發佈

qmbqmb wrote:
擋自家車庫前不讓別...(恕刪)


先到先佔亦或者後到搶佔的問題吧。

非公設停車位,先到先佔,於法於理皆無啥問題,

反倒是後到要搶佔,不管是用人肉搶還是車威逼,都是極為無恥。
qmbqmb wrote:
擋自家車庫前不讓別...(恕刪)


車停車庫前本身合法性就有問題

違法的事還能判強制罪根本就是笑話...

詹女只輸在現場沒有反告林男 加上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警察 才會有後面的麻煩
劃地為王的都一堆了

今天爛地放過花盆沒人管

後天就直接停台車進去了

還有什麼好去說

qmbqmb wrote:
擋自家車庫前不讓別...(恕刪)

不意外,
因為台灣法官的判決是春夏秋冬不一樣啊!

dennis10 wrote:
車停車庫前本身合法性就有問題...(恕刪)


單看新聞描述
二審會逆轉在於法官認為妹妹早一步用肉身擋車合理
而非因為鄰居要停車庫前的公共空間有合法性問題

事實上這個判決反而強調公共空間誰先到比較重要
因此如果情況是妹妹慢了一步,在鄰居車停好才出現
於是擋住鄰居不讓離開,要求將車停開走才能走,
這就確實有強制罪問題

而這個肉身擋車合理的說法等於也為鄰居開了一個方便門
下次鄰居要回家前打個電話請家人先一步出來站這裡
妹妹氣到炸都阻止不了
1.一般車位,依車輛先來後到。 (社會觀念也不接受人肉佔位)

2.自家車庫前,法官考量情理(也許待會車輛要進出),擋『自家車庫前』不讓別人停車,雖然也是人肉佔位,卻屬合法權利,人序有效。

3.但法官並沒有說,自家車庫前專供自家使用,也就是說,平時仍依車序為準。

wahaha709 wrote:
日本道路可以做到完全給人車走~而不是給車停
車子要停,通通進去屋內~~只要門口是道路,一律不能停車
台灣做得到的話,這永遠不是個問題~~~
柯市長提過這個方案,只是被自私的天龍國人打槍~~


台灣也可以,早在很多年前就有了

重要道路畫紅線禁止臨停

這跟買車附車位無關歐! 這跟買車附車位無關歐!

要全部市區or (包含市郊)道路都畫紅線也可 這跟 買車附車位無關歐!


qmbqmb wrote:
而這個肉身擋車合理的說法等於也為鄰居開了一個方便門
下次鄰居要回家前打個電話請家人先一步出來站這裡
妹妹氣到炸都阻止不了


會用就知 一體兩面 呵呵

只要人家車庫屋主進出時讓開就好

但重點的是讓開那個瞬間,不要再被占去,或當下權利是處於真空狀況? 所以人海戰術是很重要的

dennis10 wrote:
車停車庫前本身合法性就有問題


目前地球上好像沒有一個判例說非法車庫前停車有合法性的問題

只有說停車因阻擋到車輛或行人進出後被通知到來移車,不來移車或未通知道,才有強制罪的問題


對了! 好期待您的報案三聯單及和解案號歐......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