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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汽車下高速公路交流道未依序排隊、插隊認定標準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新制將在9月1日起上路。其中增訂汽車下匝道時未依序排隊、插隊的話,將可開罰3000至6000元。

請問未依序排隊、插隊的認定標準是指下匝道前多少距離?還是說,交流道出口會有劃雙白線呢?
2016-08-31 13:09 發佈

philharmonic wrote: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恕刪)


應該是插入連貫車陣就算了
被檢舉或去檢舉個幾次,就知道標準在哪了…
有明文規定匝道前300公尺本來就應該要完成切換車道的

只是員警不會照這標準…不然就好辨多了,我們檢舉也會有依據

300公尺後匯入的一律算插隊,這樣就不會有人快要到了匝道才切進去

就算沒車,本來就要提早匯入,更何況塞車時
ryan00014875

直接畫上300公尺雙白線[真心不騙]

2022-06-02 8:40
交流道前會有雙白實線,
壓線被檢舉的較沒爭議。

但若是因車多,交流道前數百公尺(例如國十東向仁武交流道上班時間常常這樣)就有車陣排隊,
這一種情況插入車陣內的就比較有爭議。
就是在倒數300公尺出現之後才匯入排隊車陣的就算!
因為主管的小孩就被檢舉過!
還打電話去國道警察局問!
要下交流道在車流大的時候早早就應該切到最外線了!
不要看到最外線都不動就想說前面一點在切出去好了!
只有最外線不會動就代表是在排隊下交流道沒其他原因了!
主管在抱怨300公尺還很遠幹麻那麼早切出去的當下!
我很想回他2公里之前不是都有說下個交流道要靠右線!
300公尺哪會很遠...
這樣大概有個底了,感謝大家的分享
我也有類似的疑問....如果大節日時交流道常常回堵1-2公里到最外線車道....發現回堵時根本來不及換車道....是不是只能下去下個交流道了?
這個罰則標準不清不處, 可笑
插隊, 從我前面插進去的都算插隊嗎?
如有300米前需要進到裡面,
為何實線不直接畫300米?
沒有標準的罰則, 那就看不爽的來罰,






檢舉300公尺內匯入還是要看車流. 這樣沒事.

"先生\小姐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案,經轉交通組後派發第一警察大隊泰山分隊查處,經檢視所附採證資料,該車變換車道時與前、後車距離足夠,不影響行車安全,故該車變換車道未造成後方車發生即時危害,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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