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快車道右轉專用道與號誌問題

描述1:快車道與慢車道中間設有分隔島
描述2:快車道路面設有右轉專用車道;號誌亦有右轉指示燈(→)
描述3:綠燈時,快車道僅有一般綠燈指示,非直行指示燈(↑)

請問:
快慢車道皆為綠燈時
右轉車輛可否於右轉專用道上直接越過慢車道右轉?
(是直接右轉至支線,而不是切入慢車道)
亦或是需要在快車道綠燈的狀態下,停在右轉車道上
待紅燈時,右轉指示燈亮(→)再行右轉?

其他說明:朋友當時騎機車直行在慢車道上
卻與突然從快車道右轉的汽車發生車禍
事後花3000元送車禍鑑定
意見書上只寫了「轉彎車輛應禮讓直行車輛」
雖然也判定朋友直行機車並無肇事責任
但鑑定出來的肇因感覺判得很輕微
擔心日後上法院後會因為鑑定結果而輕判對方

朋友腦部重創,數月無法工作、無法恢復正常生活
對方態度傲慢,調解沒有共識,也不怕上法院
寧願賭一把,認為法官判賠會比較輕,有前科他也無所謂...
2016-08-30 13:59 發佈

candice112 wrote:
描述1:快車道與慢...(恕刪)



如果按照您的描述,
描述1:快車道與慢車道中間設有分隔島
欲右轉之車輛,必須在前一個路口駛入慢車道
描述2:快車道路面設有右轉專用車道;號誌亦有右轉指示燈(→)
欲右轉之車輛,須等右轉指示燈亮起方可右轉
描述3:綠燈時,快車道僅有一般綠燈指示,非直行指示燈(↑)
欲右轉之車輛,須先行靠右駛入慢車道,等綠燈後才可以右轉


所以如果按照您說的鑑定報告,聽起來肇事右轉的車子,應該要負擔全部的責任!
並且您朋友也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

如果走到司法流程,會不會輕判就要看法官是現代人還是史前時代來的!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