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請益 拜託各位大大

小弟 在兩個禮拜前 發生了車禍 判決結果還沒來
所以來請問各位大大

小弟的車 在畫倒三角形的路線行駛
當時在找車位 速度很慢 有減速但沒停下來
然後路過十字路口 小弟的車 就被撞了 也被甩了半圈
撞擊點我的右邊 小弟車子的副駕駛座B柱和兩個門
內裝還有氣囊 全毀了
但前輪與後輪 均未受到撞擊 所以沒事
對方小黃車頭全毀 有傷到駕駛室 人無大礙
當時交警有來畫圖 對方無煞車痕
小弟想問 判決下來會判誰的錯??
小弟不材 煩請各位大大解惑 謝謝
2016-08-11 1: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問題 大大
super78 wrote:
小弟 在兩個禮拜前...(恕刪)

倒三角形是停讓標誌,屬於支道或次要道路

「次要道路」的車輛應暫停,讓幹道車先行後再通行。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明確規定:遇有「停、讓」標誌,車輛應先暫停後再行通過,以保障主要道路的路權。

如果以絕對路權來說 ,對方如果沒超速(或無法證明對方超速) ;支道車要負100%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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