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
汽車撞汽車,人不一定會受傷。但在100KM/HR的高速公路,汽車與機車發生事故,機車騎士要不受傷太難了。
一但有人受傷,以台灣傷者為大以刑逼民制度,多半是汽車車主受害,除非汽車車主舉證零肇責(太難了),否則只要機車騎士提起告訴,過失傷害幾乎都會成立。(受傷是事實)
高速公路經常因車速急凍導致連環撞,只要後面不是大卡車,被夾在中間的汽車駕駛還有生存的機率,如果被夾在中間的是機車騎士呢?
個人經驗,開車在快速道路上,被一台或一群重機呼嘯而過的經驗太多了,超車後在我車前急煞然後加速跑掉也遇到過,也許真的有好的重機騎士,但我還沒遇過。
我是騎白牌的"重型機車",為何不被拍到騎在"禁行機車"的快車道上而要一直在慢車道閃隨時會切過來的公車與計程車,真是不爽。
現在是紅牌率先響應上國道,我看下一次應該是黃牌車主要抗議一下,也集結一次黃牌上國道吧! 等黃牌的也爭取了自已的權益的話,再換白牌的車主集結一下上國道去試試。
台灣的高速公路也開不快,因為龜速車會以剛好的時速限制"定速行駛"在內車道,經常看到中山高速限100的話,那龜速車就用剛好100的"不違規速限"開在內側車道,即使已經成為路隊長了也不會感覺到,因為是"最高速限行駛",要超車的人請從外側車道並且超過速限去超車吧! 難保就在超車的那個當下就被拍照下來了。
所以我也不贊成紅牌重機上國道,因為白牌的不能上,很賭爛。大家雖然不贊成的角度不同,但是就是反對這種政府奇怪的以cc數分牌照顏色的做法。
我不是沒考慮過先買台黃牌重機至少先擁有路權再說的想法。但是實在覺得政府腦袋有問題,若是大家都買了黃牌或是紅牌的重機,按照規定就不能停在白牌的機車格內了,需要去停汽車格,即使是一格內停二台,最多三台好了,也是會使得汽車停車格變少,那我換黃牌只是為了路權的話,那還不如想辦法讓立委諸公去立法讓白牌重機可以行駛在禁行機車的車道上,並且國道若是要可以騎重機的話,那只是叫大家花大錢去買紅牌機車圖利少數廠商業者而已,對大多數騎白牌機車的老百姓來說沒有更多的好處,所以抗議啦! 不贊成!
再加上連四輪汽車在國道上下大雨時都有可能大家得減速以策安全了,更何況若是二輪機車遇到國道突然下大雨時,若是我的話一定會以國道的"最低速限"來慢慢騎在外側車道或是中間車道(反正就避開內側車道讓別人可超車),但是依照現在國道大家開車的習慣是龜速車反而喜歡開內側車道,外側車道才是真正可以讓想超車的人用的主要車道來說,開放重機上國道可能以後一下雨,就會讓國道內、中、外側車道都變龜速車道,這個想也知道政府為何覺得還不適合開放,不是怕大家飆快車,畢竟現在國道超速的罰則愈來愈重,開慢都來不及了。而是怕大家都太守規矩了,若是重機車主因為安全考量(例如下大雨)而始終在自已的車道上以"最低時速"來安全、安穩地行駛時,依現行的法規要求汽車車主要把重機"當做一台車"來看待,所以重機以最低速限慢慢騎的話,你不旦不需要去擔心速度太快發生意外,你反而要擔心的是高速公路整體車速會全部被拉低才是,因為下大雨的情況是常有的事,汽車尚且可應付,重機基於安全考量慢慢騎,只要維持最低速限60或是70以上的話,你是不能說它違規的喔!
這樣大家瞭解了吧! 不要認為反對重機上國道的人都是汽車車主,我是"白牌重機"的車主,我也反對為何只有紅牌重機才能上國道,不公平。要開放就全部機車都來開放。只要你的機車可以騎得到國道的"最低速度"大約時速60,70的機車,都有權利騎上去才對,不然一定要買紅牌重機,是想圖利誰啊? 沒道理!
solarair wrote:
在高速公路上汽車撞...(恕刪)
未注意車前狀況(俗稱: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以及行經路口未減速
平面道路最常遇到機車未減速,由小巷口直接衝出主幹線,可是如果與汽車發生碰撞,只要機車騎士受傷,立刻因為「行經路口未減速」而有肇事責任,機車騎士也會利用「以刑逼民」手段而要求汽車駕駛賠償損失。如此,車禍「被害者」反而表現賠償車禍「肇事者」,交通才會越來越亂。當然在高快速公路上,這條並不適用...
可是樓上所說:「後車追撞前車、後車全責」云云,實際狀況並非如此;通常前後數車的事故,至少會有「追撞」以及「推撞」的差別,肇事責任也會不一樣。更何況如果任意變換車道而導致碰撞,這也是經常會發生,且無法適用所謂:後車追撞前車,後車「全責」...(行車記錄器並非標準配備,更何況,法律還有「不自證己罪」的權利...
如果車禍發生只有車損,只要錢能處理都算是好解決,最怕就是出現傷亡的情況,「以刑逼民」的存在,往往反而讓車禍肇事者利用此手段,而要求車禍被害者還必須賠償給肇事者。就是因為鬼島有太多「模擬兩可」(或說是「欲加之罪」)的交通惡法。這的確需要立委諸公們好好檢討改進~
solarair wrote:
在高速公路上汽車撞...(恕刪)
換個方式想...真要是會發生事情!!!
你也只是用錢買下了..重機騎士的命...!!!其實划算!!
在台灣 生死有命 各憑本事 就連乖乖停紅燈都能被80歲老伯撞死..
真的不用想太多..會在高速公路上 送誰上路...!!
再講的更佛理一點 一切都是 因果 或許就是對方上輩子欠你一命 但你想救他,並不想讓他還你
但他能一意孤行 真遇到了 你也只能坦然接受
嗯...上面扯遠了
總之 以刑逼民 是因為台灣法律 不知進取 不求改變 也不願改變
因為他們連思考都懶 他們只要 有錢拿 有法可罰 最後 死活與他們無關
這就是台灣!!! 但你也該慶幸 最起碼你不會天天上高速公路都會遇到地雷 在一些戰亂國家 地雷可能都在你腳邊
重機上不上 這個講到都爛了!!! 真想上 真敢上 那就快點讓他們上吧
會遇到就是會遇到!! 真怕遇到 那就換台好一點的車子 最好是擅長爬上去的類型 行車紀錄器換好一點
每天上法院就要求法官當庭播放...與對方家屬一起查看 自己有沒有錯
相信我 看久了 你會覺得 不就壓過去而已!!然後呢 錯不在你 你也不用給自己壓力
但其實我真的相信 重機上國道 重機的死亡率..並不會大量提高 重機瞬間摧下去的速度
我可是親身感受過...那被海放的感覺!! 真的會讓人也想試看看 !! 你真的會在短短數秒內
連他的車尾燈都看不到 !!更別說撞到他!壓到他!
但我也相信 4輪因為急煞然後追撞的事故會大大的提高 尤其是大車 和 老人開的車 和 三寶車
與其擔心 自己會壓到 撞到 重機騎士 還不如擔心 旁邊的4輪 會因為急煞後的 輪子打滑
大車滿載的翻車.折甘蔗.. 還有緊張油門當煞車踩下去的.....
這個還比較實際
所以...如果自覺 自己的車 真的 可能的 沒辦法保障自己時 趕快換台好車吧
靠別人...勸說別人 還不如 保護好自己和後座的家人 還比較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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