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中午左右,帶著老婆小孩要去給醫生看
在板橋發生碰撞。
情況是我要直行,有看到對方在左前方巷口要轉出來右轉,當下車流量很多,但是小路所以車速都不快(約20-30)
且當下判斷為對方右轉會轉到自己車道上,所以仍然是慢慢往前開。
過兩秒聽到車子旁有碰撞聲,立即踩煞車車並轉頭看,看到對方右車頭與我左側車身碰在一起,正準備搖下車窗時,
對方右稍稍後退一點點,再硬右轉一次,當下的角度不可能可以轉過去,以至於左側車身再次被親吻.......
搖下車窗,對方也搖下車窗,用台語問『有撞到?』
我當下也回答有啊~當然有撞到。
手剎車拉起、開雙黃燈,就直接110請警察來。
當下老婆因為在後座跟小朋友坐,發生事情就先下車拍照雙方車子及拍照對方駕駛,
回車上後我請老婆坐計程車先帶小朋友去給醫生看,
此時老婆說一句,感覺對方有喝酒!?
待老婆走後,對方就下車道歉說是他不對,看是要賠多少都全賠,車子先移到旁邊
因為小路關係,而我跟對方都是卡在雙方車道上,所以造成前後所有車輛回堵。
我仍然是說警察快來了,先別移動車子,對方就說那他去旁邊便利商店買水喝,買完後他就回他車上
在警察來之前,對方車上的女性朋友也來跟我千拜託萬拜託說私下和解,看要賠多少一定全部賠,只求車子移到旁邊部要影響其他人。
但我仍然堅持不移動車子,仍然說警察要來了,一切就照程序走。(對當天影響的其他車輛很抱歉)
過一會警察來了,當下就畫線、拍照後請我們把雙方車輛移到旁邊,並且給予行照、駕照等資料。
接著拿出酒測儀器雙方酒測,我生平第一次酒測就獻出去....0.00
該對方後,第一次沒吹成功,警察請他再試一次,並且跟他說剛剛他沒吹氣足夠
第二次吹成功後.....對方酒測0.69,而後就是當場依法跟他說他犯甚麼罪,以xxxx條例巴拉巴拉舉發
而我因為對方是公共危險罪...當下還請我馬上到交通局去做筆錄,對方車輛就被扣留並之後會移送地檢署
整整浪費半天............



問題來了,車子被弄得地方如下
請問這樣是要回原廠用嗎?
另外有大大知道這樣的傷痕會要怎麼處理嗎?烤漆還是?
大約的費用是??

車子在7/26續保..有第三人、車體丙式、竊盜等
還請各位前輩不吝指教及相關後續注意事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