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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麼不對 可以這樣直接A下去嗎?

昨天遇到的
不管用機車佔停車格是否合理
可以這樣直接A下去嗎?
計程車司機耍流氓

0806更新
這是我最後一次回覆這篇留言
這世界上每一件事情都會有正反兩面不同的看法
從一開始標題我就說 
機車車主有錯 
但我覺得不該用暴力的方式解決事情 
板上很多人認為這是必要之惡 
看了這麼多的留言 
很抱歉我還是無法認同各位的意見
文明社會還是應該用文明的方式去解決

這次我把有聲音的影片上傳了
但還是那句老話 
為了保護家人 
我把聲音稍微做了一點變造 
如果還是有人不滿意 
要用寫小說的方式去編寫其他的劇情 
那就隨各位去吧 
我不會再做任何的回應

影片連結如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DoSSjwqXyg
2016-08-05 13:32 發佈
比較好奇 那台機車是不是替你占位置的@@" 如果不是那計程車當然是很離普~~

釣客 wrote:
比較好奇 那台機車...(恕刪)


不是
純路過

erchang wrote:
昨天遇到的
不管用機車佔停車格是否合理
可以這樣直接A下去嗎?
計程車司機耍流氓...(恕刪)



1. 機車佔住汽車車位不讓小黃停
2. 小黃不爽用機車沒品直接倒車撞倒機車
司機當然不可以這樣,機車也不行。說司機耍流氓,用機車佔汽車停車格是耍什麼?

司機應該報警,讓警察開單,剛找到的資料

將機器腳踏車停放於小型車停放線所繪設的格位內,就是停放車種不依規定,便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以下的罰鍰。
為了車位不惜讓自己的車刮傷

這運匠頭腦也真是有洞

大可以把車格塞住,再叫警察來開機車違規佔位的單就好了

這社會太多這種沒自制力的人了,都搞不清楚事後要付出什麼代價?
請問~這發生地點在哪裡啊
是在台北台中啊~麻煩麻煩

senseofjustice wrote:
請問~這發生地點在...(恕刪)


在台北
梨子爹 wrote:
司機當然不可以這樣...(恕刪)


我沒有說機車可以這樣
我文章標題都說 再怎麼不對…
但是用暴力解決問題
這樣對嗎?
萬一真的撞傷人了怎麼辦?

我知道計程車司機不爽機車佔了車位
但實際上 事發地有很多車位
而且這區域過了五點就不用收費
我不太能理解計程車司機堅持要停那車位的理由是什麼
為了爭一口氣?

erchang wrote:
昨天遇到的不管用機...(恕刪)</blockquote

看到這計程車司機..我還是比較喜歡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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