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台灣有一堆恐龍法官.一堆肥貓公務員.簡單的~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的狀況,「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都想不通搞不定說不清.我來解說開釋眾生.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如果不賭塞就必須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果堵塞就可以低於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跟龜車後面有沒有堵塞別人沒有關係.這個堵塞是講前面堵塞不是講堵塞後面.所以龜車被開罰單.就算是前後都沒車.沒堵塞.也一樣會被開罰單.反而堵塞不會被開罰單.還有什麼叫堵塞.跟安全距離相關.只要保持安全距離以相對的時速持續行駛於內車道.是合情合理合法.
我們每天在高速公路開車都是這樣
所以.就不要再吵內側超車專用道了.
內線 wrote:
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的狀況,「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都想不通搞不定說不清.我來解說開釋眾生....(恕刪)
梅花國道官網 已經寫的很清楚了......
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專題網頁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全球資訊網)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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