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B車...那麼初判上的下欄[未注意車前狀況]應該是你的.也就是說...你是主幹道對方未讓你先行負擔70-100%肇責.而此狀況會不會是你能注意而未注意...故冠上你一個[未注意車前狀況]的名目,也就是你得負擔30%未注意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