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下達人們雖然說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而公共危險罪是公訴罪但是如果我是被害人和証人法官起訴他的機率會因為我有沒有出庭而有所不同嗎影片都已經交給警方提供雖然出庭可以請公假,但是當天公司有重要的會議要開,不方便請假另外順便提倡一下,在路上千萬不要亂攔車耍帥呀,尤其是攔到檢舉達人的,肯定會被告的
應該不是不同法院有不同作法證人無正當理由不出庭的相關規定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76-1條辦理的, 不是各法院的內規不過你可以先聯絡檢察官看看公司有重要會議是否能請假, 或許檢察官會同意也說不定我猜這可能是本案第一次開偵查庭是嗎? 如果是的話建議你還是到場將事實陳述給庭上後面可能頂多再開一次庭, 那庭你就不用再去, 這種攔車的小事很快就會判決, 你等著收判決書就好BTW, 一旦證人出庭是可以領證人車馬費的, 這是你的權益,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領啦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