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冰佑佑 wrote:他前面有電線桿,有...(恕刪) Vino50大講的沒錯,如果你真的撞上去,不管是不小心的或故意的,你都不會贏。因為被撞的人只要提出:刑法第14條: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者,為過失;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就算是上法院,被撞的人都立於不敗之地,怎麼告都不會輸,相對而言,是你會有比較大的損失。除非你是絕對站在法理那一邊,或那種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或背景雄厚,有錢可以砸死人,或人脈廣絡,黑白二道通吃的,就直接踩下去,什麼都不要怕。所以平心而論,建議你調整心態,多讓一點,反正再快,也只是晚7天回家。把時間跟金錢花在其他事情上面,還比較有意義。
基本上台灣機車汽車法律的地位是不一樣的機車撞汽車 民事汽車撞機車 刑事而且是無條件變成刑事, 對方要告你輕而易舉, 你要告對方難如登天加上現在還有大型重機結合汽車路權+機車鑽法= 無敵於天下了建議你保險一定要保, 總有一天會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