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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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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感謝
2016-07-03 12: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國道
takagackthyde wrote:
各位好,小弟是被撞小...(恕刪)


肇事責任不難分辨,該賠償的都可以提出申請…

但您說對方可能是通緝犯?那也要抓的到,肇事車輛是誰的?贓車?沒有保財損?那就是民事求償,但也要抓到肇事者!


如果是查到車號車主為通緝犯,警察追捕有何責任?找警察賠?

難到要搞到警察什麼事都不能做,因為追了發生事情警察扛,沒追造成瀆職導致嫌犯犯案,又要怪警察辦事不力嗎?

q685220 wrote:
肇事責任不難分辨,...(恕刪)


雖然是這麼說

不過被撞的不就很倒楣
這是鬼島。

警察執行公務造成此車禍,不曉得能否申請部分國賠,如果我是受害者當然會希望答案是”可以”,但實際上能否我不曉得.....

沒保車體險,節哀吧。
對方如果真是通緝犯,如果賠償走民事,應該大機率是沒得求償吧,對方開的車要有保險才有機會,但你的貨物部分就.....。
當天剛好有路過,嚇我一身毛,如果人沒受傷也是不幸中的大幸,警察也辛苦了。
scpo wrote:
雖然是這麼說不過被撞的不就很倒楣

小貨車不是警車撞的,所以不是警察的問題

國家賠償法
第二條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以車禍觀點來看肇責完全在teana
重複看了很多次,嫌犯車輛看似超不過令尊車輛,踩下煞車同時似乎嫌犯車輛已遭警車從右後追撞,白話一點,警車撞擊嫌犯車輛後,嫌犯車輛因為被警車撞擊而往前撞擊令尊車輛。看看有沒有辦法保全警車上的影響。

以上是個人看法,提供參考。
願令尊早日康復
嫌犯早日落網
scpo wrote:
雖然是這麼說不過被撞...(恕刪)



這部分比較少有經驗,可以申請國賠看看…

如果政府不理,然後員警被推出一線被檢視行為甚至賠償。。

很多事應該要保障人民以及執法者的權益…

但是最常看到的還是執法者被推出來擋子彈,政府躲在背後……
國賠?很難!因為Teana才是直接肇事者

所以理應由Teana駕駛負擔「全部」肇事責任,包括貨車以及警車的損失

你絕對有權對Teana駕駛提出刑事(過失傷害、肇事逃逸)以及民事求償

至於結果如何?我也不表樂觀,畢竟對方如果是爛命一條也沒用!

要怪就怪鬼島的法律,強制險只有包含「傷亡」卻不包含「財損」,民眾只希望得到私家交通工具所帶來的便利,卻不願意擔負相對而來的駕駛風險(保險);所以有關部門就算想要修法,多數百姓還是反對...

歡迎來到來到鬼島~
法律上沒問題,告TEANA駕駛鐵贏,所有損失都可以要他賠,
問題是...他有甚麼可以賠?高速公路也可以車丟了就跑,如果
只是單純酒駕,一時糊塗可能還有些能力賠償,那就謝天謝地,
其他情況就真的很難說了,一堆人在講台灣如何,完全胡說八道,
這種人在全世界都是麻煩,要保護自己唯有保險買足了,由保險
來承擔這部分的風險,保險不買就只好自己承擔了,全世界都是
一樣的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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