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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9 20:43 發佈
車主非本人那就告車主
eddie9483312 wrote:
大家好: 小弟本...(恕刪)
該告就告!無須猶豫!
我家人騎車背闖紅燈的撞。一開始說30萬沒發在多了!(並說要告就去告)我方開80萬!
最後以70萬和解!我方傷勢為大腿&骨盆骨折!肇事責任對方100%。
以上給你參考
支出60萬可以先去請強制險補貼,不用對方同意,剩下就告囉。

一種沒錢也不怕前科的人
一種告了不想前科的人

我看對方是第一種,他也告你傷害
遇到這種該跑法院還是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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