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邊那台白BUBU沒拍到2台都沒戴安全帽+停在斑馬線上=================================================台端您好:針對所請,本分局已交由專人查處,感謝台端來信,敬祝 祈安!倘台端再有發現交通違規情事,請逕與分局勤務中心5728750-1電話聯繫,俾能適時派員查處。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承辦人余文志敬上、連絡電話5728756新竹市政府 警察局 敬啟話說如果要得知處理結果,是不是打去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找余警官問呢?
a.....我是不想當正義魔人啦!!但是人家 改車+沒戴安全帽+停在斑馬線上 就是 飆仔??或許他在之前或之後有行為嚴重干擾到你 或其他用路人!!你描述出來後覺得它是飆仔 那們麼我會覺得 你是對的~~但是這樣頂多說他違規吧!!不能就這麼說他是飆仔吧~~而且你連人家車牌都用出來...那麼如果當事人看到可以告你毀謗嗎??<請法律達人解答一下吧!!>
jlogitech wrote:雖然你說的沒錯 但...(恕刪) 我沒有說要反對啦^^"只是我不想以後我自己在路上沒戴安全帽然後停在斑馬線上雖然我沒改車~但是我承認很隨性的時候穿著很"台"就是了~就被人拍起來說是""飆仔""...任誰都不想吧~~
METR1204 wrote:a.....我是不想...(恕刪) 如果那些飆仔會上01的話再說吧...況且怎麼看都像是陳述事實,有毀謗嗎@_@?新竹bubu車隊囂張的程度何止是飆仔,說是暴徒也不為過改車+沒戴安全帽+停在斑馬線兩台都顏射翹管,一台沒防燙蓋,方向燈顏色也不合格,看樣子八成還會亂閃,蓄意謀殺後方車輛嘛...沒戴安全帽,是還好,反正命是他的不過停在斑馬線上嘛...影響行人用路安全...萬一行人因此穿越快車道被撞,不曉得這兩位要不要負點責任= =?(雖然就算走斑馬線還是有很大的機率被撞啦...)
回上面大大的話 解釋一下法律問題:今天樓主公布照片,事實上法律並未規定在新聞或者照片上都要把車牌全部加上馬賽克,因為法律上"公眾場合拍的照片沒有私人權利" 除非涉及某些當事人的特殊狀況。本案例中,樓主上傳的這張照片有無違法,基本上是沒有的,不過可能違反01版規,這就要看板主的意思,通常01網友都會顧及道德等因素云云~回歸法律面,類似這樣的照片確實可以寄給有關當局徹查相關責任,當然,題目用"飆仔"來稱呼有無不當,這點就有待探討,如果樓主是新竹本地人,土生土長,對於BUBU飆仔們司空見慣,則新竹人直覺可得而知認為這是飆仔,這也似無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