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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出名的飆仔@@1/07更新,警察先生的回覆

旁邊那台白BUBU沒拍到

2台都沒戴安全帽+停在斑馬線上
新竹出名的飆仔@@1/07更新,警察先生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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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端您好:針對所請,本分局已交由專人查處,感謝台端來信,敬祝 祈安!倘台端再有發現交通違規情事,請逕與分局勤務中心5728750-1電話聯繫,俾能適時派員查處。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承辦人余文志敬上、連絡電話5728756

新竹市政府 警察局 敬啟

話說如果要得知處理結果,是不是打去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

找余警官問呢?
2008-01-03 17:29 發佈
惡靈復仇者 wrote:
旁邊那台白BUBU沒...(恕刪)

建議就直接轉到新竹警察局的信箱
讓他吃罰單
新竹真的一堆敗類
尤其每到週末的晚上
光復路真的很恐怖
想當年從台北下新竹工作時
初期看到會吃驚~想想我還真乖!
現在喔!!麻了啦....
每次都看到警察跟龜一樣
沒戴安全帽的一堆 經過的警車當沒事一樣

警察也是無可奈何,要追的話警車在市區也跑不過bubu

大部分都是響一下警報器,意思意思追一下(難道是拉拉轉速,清清積碳嗎?)

況且,要是因為追逐過程造成那些飆仔車禍,警察應該會很麻煩吧?

只好"隨便他去了"
惡靈復仇者 wrote:
旁邊那台白BUBU沒...(恕刪)


東大路口跟中華路交叉點,中華路上死敗類本來就特別多,一個在中華路上班的人留
a.....

我是不想當正義魔人啦!!

但是人家 改車+沒戴安全帽+停在斑馬線上 就是 飆仔??
或許他在之前或之後有行為嚴重干擾到你 或其他用路人!!
你描述出來後覺得它是飆仔 那們麼我會覺得 你是對的~~

但是這樣頂多說他違規吧!!不能就這麼說他是飆仔吧~~

而且你連人家車牌都用出來...

那麼如果當事人看到可以告你毀謗嗎??
<請法律達人解答一下吧!!>
^^

METR1204 wrote:
a.....

我是...(恕刪)


雖然你說的沒錯 但感覺就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攝上了影 https://www.facebook.com/jlogitech
jlogitech wrote:
雖然你說的沒錯 但...(恕刪)


我沒有說要反對啦^^"
只是我不想以後我自己在路上沒戴安全帽然後停在斑馬線上
雖然我沒改車~
但是我承認很隨性的時候穿著很"台"就是了~

就被人拍起來說是""飆仔""...

任誰都不想吧~~
^^
METR1204 wrote:
a.....我是不想...(恕刪)



如果那些飆仔會上01的話再說吧...

況且怎麼看都像是陳述事實,有毀謗嗎@_@?

新竹bubu車隊囂張的程度何止是飆仔,說是暴徒也不為過



改車+沒戴安全帽+停在斑馬線

兩台都顏射翹管,一台沒防燙蓋,方向燈顏色也不合格,看樣子八成還會亂閃,蓄意謀殺後方車輛嘛...

沒戴安全帽,是還好,反正命是他的

不過停在斑馬線上嘛...影響行人用路安全...

萬一行人因此穿越快車道被撞,不曉得這兩位要不要負點責任= =?
(雖然就算走斑馬線還是有很大的機率被撞啦...)

回上面大大的話 解釋一下法律問題:

今天樓主公布照片,事實上法律並未規定在新聞或者照片上都要把車牌全部加上馬賽克,因為法律上"公眾場合拍的照片沒有私人權利" 除非涉及某些當事人的特殊狀況。

本案例中,樓主上傳的這張照片有無違法,基本上是沒有的,不過可能違反01版規,這就要看板主的意思,通常01網友都會顧及道德等因素云云~
回歸法律面,類似這樣的照片確實可以寄給有關當局徹查相關責任,當然,題目用"飆仔"來稱呼有無不當,這點就有待探討,如果樓主是新竹本地人,土生土長,對於BUBU飆仔們司空見慣,則新竹人直覺可得而知認為這是飆仔,這也似無不可。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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