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業東二路 園區郵局前與人擦撞
當我騎車 轉彎出來已經看到她 在我車道上 幾乎停住他一直回頭看後面沒看前面 所以他沒注意到我



然後我只是說他 有沒有受傷 然後看車子有沒有事
他一直說我 騎太快 他有打方向燈 大家都是這樣轉進來的
因為我當下有點傻住 我不清楚我到底騎的快不快
後來想想 如果我騎很快 2方車子就不會只是碰撞沒碎裂了 我車頭幾乎沒有痕跡
她穿長褲長袖 他說他膝蓋有點痛而已 兩方車子都沒事
我是穿短袖所以有擦傷 跟膝蓋瘀青 腰部擦傷
想說只是流血而已 應該沒大礙 他跟我要電話 我沒有跟他要 所以就走了
隔天起床 發現左手臂痠痛舉不起來 看醫生 說肌肉應該有拉傷 然後開證明讓我請病假
我朋友說如果當下報警就可以請公傷了
後來請派出所 警察說 這監視器 車牌不清楚 你又沒辦法聯絡對方
只好對方連絡你 才能一起備案
後來我才知道他要轉進去的路口 是單行道
他不能直接從那邊 轉進去
我想這兩天 他沒打給我 可能是因為他沒事 不然就是知道自己違規 所以沒聯絡我吧
而且我事後才去報警 我自己感覺有點馬後炮
我只是想說 如果到時要找他一起出來 就和解也不會想說要他賠償啥麼
我只是要 申請公傷就好了 因為我工作環境要搬10~20公斤重物 又是粉塵
一天累積下來要搬1~2噸重
手臂有傷口 跟無法舉起來 所以不方便上班

